【基層】齊河檢察:保護知識產權,我們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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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識產權日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

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是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的核心,根據山東省檢察院統一部署,檢察官帶您一起了解如何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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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什麼是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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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

我國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又稱“版權”)、原產地名稱、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等等。其中,專利又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三種。

2020年4月26日是第20個知識產權日,今年的知識產權日主題是“知識產權與健康中國”。

保護知識產權,齊河檢察在行動

打擊侵權展現檢察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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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顧:

2018年6月,被害人黨某向被告人李某購買四套23.5-25型號KATOCHI(凱拓馳)品牌實心輪胎,並支付貨款68800元。李某將四套LUSTAR(路仕達)牌輪胎髮貨給黨某,黨某通過中間商將輪胎銷售給使用方山東萊鋼永鋒鋼鐵有限公司後,因品牌不符,該四套輪胎被退回。黨某將四套輪胎髮還給李某,並要求其換髮同型號KATOCHI品牌實心輪胎。李某收到退回的輪胎後,私自將輪胎上的LUSTAR標誌替換為KATOCHI標誌,重新發貨給黨某。黨某將輪胎再次發給山東萊鋼永鋒鋼鐵有限公司,該公司品質保證部將輪胎與上海凱拓馳輪胎有限公司聯繫核對,證實四套輪胎為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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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過程:

李某假冒註冊商標案由被害人黨某於2018年7月13日報案至齊河縣公安局,齊河縣公安局於2018年7月16日立案偵查。齊河縣公安局於2019年5月20日將李某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一案向齊河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同年5月21日本院以李某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提起公訴。2019年6月26日,齊河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李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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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有話說

國家十分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立法、司法、執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後,檢察機關將繼續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努力在查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方面取得更大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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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希望廣大市民提高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對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活動堅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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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齊河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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