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廣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該局發佈《關於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抗體測定項目價格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擬將冠狀病毒抗體測定納入廣州醫保範圍。
根據該徵求意見稿,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抗體測定擬製定醫療服務價格為:三級醫院50元/項,二級醫院45元/項,一級醫院40元/項。廣州地區定點醫療機構開展該項目的,按規定納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該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各公立醫療機構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逐步降低服務價格。價格將在疫情結束後酌情調整。
同時,使用該項目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的廣州醫療機構,需滿足衛健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嚴格按照國家《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診療方案》檢測程序進行篩查。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工作的指導,醫療機構及相關檢驗機構要強化實驗室生物安全和樣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