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袁术 敢为天下先 招来群殴

三国袁术   敢为天下先   招来群殴

三国袁术   敢为天下先   招来群殴

今天说说一位富二代怎么败家的故事,明明一手好牌,结果打得稀烂,这个故事包含了一些生存哲学在里头,我们稍稍对照下。

三国时期的袁术,是标准的官二代,富二代。袁氏是当时最有权势的家庭,袁家四世三公(四代人都做到顶级官职),作为如假包换的名门之后,显赫背景让他的眼界很高。家族里那么多三公了,自己就应该超越长辈,让权力再上一层楼----皇权。

袁术的梦想是当皇帝。

人总得有点梦想吧,没有梦想的人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有梦想还不行,还得行动,不要空谈。

东汉朝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

袁术组建武装力量,趁乱也哄抢到一席之地,地盘跟势力都比较大。(据传当时实力第一)

拥兵割据一方,袁术认为自己当皇帝实力有了,就差选个日子开发布会了。

为了使自己称帝更具说服力,袁术扣押了孙坚的夫人当人质,目的是要夺取孙夫人手上的“传国玉玺”,孙坚那时已经战死,他的大儿子孙策没办法,就把代表王权的“传国玉玺”,送给了袁术。孙坚是怎么得到“传国玉玺”的呢?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袁术得到皇权象征“传国玉玺”,以为称帝时机已到,时不我待,便召集部属一起开会说:“如今刘氏天下(东汉朝)已经衰微,海内鼎沸,我们袁家四代都是朝中重臣,百姓们都愿归附于我。我想秉承天意,顺应民心,现在就登基称帝,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众人听了,毕竟跟着袁术混饭吃,谁也不敢说什么,只有主簿阎象发言道:“当年周文王姬昌,祖上很多代为国建功。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还是小心翼翼做商朝的臣子。明公您虽然几代是朝廷高官,但是恐怕比不上姬氏家族那样昌盛。现在汉朝虽然衰弱,似乎也不能和残暴无道的商纣王相比。”袁术听了阎象这番不支持的话,表面不吭声,心里却是非常恼怒。

自己人都反对,气氛有点不太融洽。袁术只好暂时作罢。

但袁术称帝的欲望太过强烈,想我堂堂袁老二,不当皇帝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袁术实在按捺不住了,就导演了一场戏给天下人看。

没过多久,演员张鮍出场了,他为袁术卜了一卦(算命)。说袁术是天命所归,天下共主,应该遵循天意,马上登基。袁术顺水推舟于建安二年(197年)在寿春(据说是安徽寿县)公然称帝,哈,哈哈,梦想实现了。

老子是皇帝了,接下来就可以号令天下了,谁敢不听,就灭了谁,袁术想。

袁术敢为天下先的做法惹恼了很多人,包括袁绍、曹操、吕布、刘备、孙策等等强人。大家都想打死袁术这个分裂份子,叫你得瑟,叫你显摆,群殴吧。众人一拥而上群起攻之,打得袁术找不着北,袁术大败。

交待一下交战之时的背景,袁术称帝后,不是励精图治仁德治理,而是奢侈荒淫,挥霍无度,大摆阔佬排场贪图享乐,一直沉浸在诸侯们都来投奔的梦里。

袁术的享乐就是百姓的税赋,这位老兄穷奢极欲、祸害民众,搞得老百姓怨声载道,民不聊生。袁术早已不得人心了。偏偏在这个时候又遇上了灾荒,江淮一带饿殍遍野,许多地方断绝人烟,饥荒之中甚至出现人吃人的现象。可想而知,追随袁术的将士亦是缺粮少衣,士气低落。此时的袁术,已是众叛亲离的过街老鼠。打不过曹操的袁术只能四处逃窜。

建安四年(公元199年),袁术走投无路,想投奔亲哥袁绍的长子袁谭(时任青州刺史)。结果在路上被曹操派来的刘备、朱灵军截住去路,袁术过不去。又退往寿春,中途想要前往灊山投奔他以前的部下曲雷薄、陈兰,却被雷薄拒绝,留住三日,士众绝粮,便又退军至江亭。当时全军将士早已断粮,仅有麦屑三十斛。六月盛暑,袁术病重,想喝一杯蜂蜜水解渴,手下人说没有蜂蜜,满足不了你的要求。袁术叹息良久,大喊一声:“袁术至于此乎!(我袁术至于到这个地步吗)”然后吐血而死。

从袁术称帝到吐血身亡,仅三年多时间,算是过了一把皇帝瘾,拿到一手好牌却输得精光。可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袁术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目光短浅、心胸狭隘、志大才疏、格局太小、荒淫无度、自以为是、自信过度、一意孤行……

在我看来(仅代表个人观点,请各位不要较真),袁术的失败原因有三:一是敢为天下先,搞得自己成了众矢之的。袁术称帝的时机不对(当时如果广积粮,缓称王,可能结果又不一样),欲望让他不能自制,结果做了出头鸟。二是袁术称帝后的摆阔做法,不得人心。享乐不懂节制,一遇到灾荒便没法周转。三是过份迷信,钻进了一个逻辑陷阱跳不出来,以为得到“传国玉玺”就是天命所归,迷信让他盲目自信。

都说成王败寇,因为袁术失败了,所以我在这里对他说三道四,冷嘲热讽。假设袁术称帝成功了呢,是不是会成为“敢为天下先”的励志人物,创业偶像。根据人性的规律,这完全是有可能的。但无论如何,袁术统治时只顾自己享乐,置民众于水火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敢为天下先”和“不敢为天下先”之间的哲学,是中国文化(道家、儒家)的核心,也就是中庸!

袁术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太迷信算命的人!

三国袁术   敢为天下先   招来群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