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楊某凌晨醉酒推翻共享單車,一旁的路人對其進行勸說,卻被楊某持刀扎傷。今日(4月24日)上午,被控尋釁滋事罪的楊某在北京市朝陽法院受審,將擇日宣判。
上午,該案以視頻會議的形式開庭,楊某坐在看守所內,視頻畫面傳進法庭。公訴書顯示,被告人楊某於1991年出生,曾因攜帶管制刀具,在2018年10月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行政拘留5日。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某於去年10月29日2時許,在朝陽區春秀路某賓館門前路邊,酒後滋事,無故持刀將被害人樊先生扎傷,經刑事科學技術鑑定屬輕微傷。後楊某踢踹涉案賓館監控室玻璃門,並持刀對樊先生及賓館內的王先生進行威脅、恐嚇。
監控錄像顯示,事發當日2時30分左右,楊某在路邊打電話,走路搖搖晃晃,樊先生則在一旁打掃路面。十幾分鍾後,楊某開始瘋狂翻推路旁共享單車。這時,樊先生在遠處有所制止。然而,楊某突然撞向樊先生,相撞後,樊先生髮現腋下受傷,便開始躲避楊某,但楊某持刀對其緊追。
樊先生抱著胳膊躲進一家賓館求助,賓館監控室內的王先生見其受傷立即關門,外邊的楊某見狀開始踢踹監控室門,王先生抵門勸說不成,且被楊某破門闖入。后王先生按住楊某一再呼救,最終又進來兩人將楊某控制並報警。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某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持兇器恐嚇他人,情節惡劣,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時,楊某對其行為供認不諱。他稱,事發當晚喝了七八瓶啤酒,加之沒有找到自己的摩托車,聽到遠處有人喊自己,酒勁兒上來犯下此案。
此案未當庭宣判。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