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滿30年,向單位申請提前退休,不給批准該怎麼辦?

《公務員法》規定,擁有公務員、參公身份的職工,只要工齡滿30年就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當然了,這是具有行政編制的職工獨享的福利待遇,事業單位、國企、私企單位並沒有針對職工提前退休有類似的法律規定,這類崗位基本都是按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核算,所以就算單位不同意職工提前退休,也屬於正常現象。

工齡滿30年,向單位申請提前退休,不給批准該怎麼辦?

公務員提前退休有兩個條件,第一就是工齡滿足30年,第二是工齡滿足20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者可提前申請退休。一般情況下,只要組織部、人社部門批准提前退休申請,基本上都可以正常提前退休。而個人需要考慮的主要是收入情況,畢竟提前退休是沒有年終獎、崗位薪資、補助津貼等福利的,並沒有單位批不批准的困惑。

公務員崗位在發放福利津貼時,基本都會有“在編在崗”的要求,這也是在崗職工與退休職工最大的差距。許多人即使已經達到了提前退休的年齡,但就因為收入方面的原因,所以才一直沒有申請提前退休。在機上近些年來實行的“退居二線”政策,工作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勞累了,有時候因為身體原因經常請假也不會有什麼影響,所以對於大多數職工來說,提前退休的吸引力並不是那麼大。

對“提前退休”政策真正感興趣的,大多數都是一些體制外的人,對於那些工作壓力大,收入低的那些勞動者來說,“提前退休”是他們夢寐以求的,但可惜一般人享受不到這個政策。除了公務員和參公崗位職工和少數地區的事業單位職工能享受“提前退休”政策之外,其他地區和行業是沒有提前退休這麼一說的,更享受不到政策的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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