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的時候,我們不是不懂愛情,而是不懂自己

初戀的時候,我們不是不懂愛情,而是不懂自己睡了一個悠長的午覺,從老房子中醒來,透過眼前的大窗,看見暮色四合,像紗幔一樣從天幕低垂下來,鬆鬆地籠罩在對面的樓頂上,低處的那些被燈光刷淡的光影,猶如一串串流蘇。一彎新月如鉤,掛在北方冬天光禿禿的樹木枝椏間,像一盞嬌小、溫柔、玲瓏的燈。

突然就想起那句古老的情詩:“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我們,也曾有過幾許“人約黃昏後的”美好時光,在那情意最充沛,肉體最美好的年代。

可是,大多時候都是並肩走在學校側邊的林蔭道上,矜持到連拉手都沒有,來來回回地走,看影子在暮色中變淡,又在兩杆路燈之間長長短短。

長的是回憶,短的是青春。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詩人徐志摩說過:“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

年少的時候並不喜歡徐志摩,覺得愛一個人就應該此生不渝,所有的移情別戀都是渣,有了點年紀之後,再看到他那首情詩《你去,我也走》,瞬間就懂了,歷經世事的成年人的愛,就應該知足也知止,我看著你走上燈火通明的光輝大道,即使我們在此分手,只要你一路通途,我便心安。懷揣這份愛,我寧可獨身上路,披荊斬棘。有時所謂的自私和決絕,只不過是忠於本心。他打動世人的,正是這份熱烈純真。

或許他已經在這份愛中,修煉了一顆不渝的禪心,一路目送的這份溫情,平生並未交付他人。

流落天涯誰見問,少卿應識子卿心。

有太多的應該,都變成了不該。

而我們,終究辜負了青春。

年輕的時候,我沒有在感情面前無所畏懼的勇氣。

今天的我,終於可以做到坦蕩地面對自己的感情,不討好,不逢迎,同時也不退縮,不猶疑;今天的我,終於可以做到不悔過去,不畏將來,全心全意地活在當下;今天的我,終於相信自己配得上這世上美好的一切。可是這個從怯懦到勇敢,從忐忑到篤定的過程,用了好多好多年。真的是有點晚了。

有些事,看起來是一個情感的故事,其實是個成長的故事。

初戀的時候,我們不是不懂愛情,而是不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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