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還有2個月就過完了,我們要不要離個婚?

01

不知這篇文章會有幾個人能看到,但還是想寫寫。

我的電腦上有一篇離婚協議書,是年初寫的,還沒刪。不是因為怕會被用到,只是怕刪完了還得寫。

今年是我想離婚想的最多的一年,好像每隔兩個月就會有離婚的念頭。有一次甚至都想到了財產如何分配才會對我有利,而讓我家男人也覺得沒有吃虧,我希望在這件事上他能大度,他最好是個傻子,把財產都給我,把債務都留給他,為這事想了好幾天。

最後婚沒離成,因為好像很難談攏,因為有孩子,因為都不是要強的人,都有懦弱的地方,兩人一起過還好點,分開生活可能更差,也許還是沒到離婚的地步。反正離婚的心的激情澎湃了無數次,最後都被澆滅了,但滅了又起起了又滅。

我真懷疑我哪天一不留神,一麻利就真能把這婚離了,因為不是說如果整天把離婚放嘴邊上的人最後都離婚了嗎?


2020年還有2個月就過完了,我們要不要離個婚?


但好像現在沒有多少機會了,因為離2021年月1日還有2個月的時間,在這個兩個月內我不知道會不會再次想到離婚這事,這多半取決於我家男人對我的態度,他對我好點我就沒這個念頭,如果他讓我傷心,我特/麼的就一分鐘都不想跟他過,就想幹脆離婚算了,離了我就舒服了。

那是衝動我知道,但衝動有時能辦成事,比如離婚這事據說有好多人都是衝動之下走進民政局的。我不知道我還會不會衝動,在2020年還剩兩個月的時間裡,有點難。而2021年我好像沒多少機會能衝動之下離婚了。

離婚冷靜期來了,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為此我還專門買了一本《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及內容】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該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的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的期限及法律效果】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020年還有2個月就過完了,我們要不要離個婚?

這就意味著夫妻鬧彆扭想要離婚,最少得需要1個月的時間,如果這一個月內有一個反悔了,這婚就離不了。那我還有什麼機會?

02

我和男人的婚姻除了生活中的小事沒有太大的原則性問題,有時吵架或許我們都有衝動想一拍兩散,但後來還是不得不仍然湊合在一起。所以2021年以後即便我真的忍受不住了,真的把一定要離婚的想法堅持到一個月,他肯定也會以各種理由拖延,然後這婚就離不成了。

那麼我們要不要現在離個婚?要不可就難了。

別開玩笑了,這幾天我沒有這個意願,這幾天有的時候看著著他還不錯,也能湊合著。大概是制定離婚冷靜期的法律工作者把我們這些人看的透透的,所以才出了這新條款吧。

婚姻不是兒戲,確實不能今天想離就離了,明天想結又結了,那婚姻還有啥神聖可言?

結婚或許只是兩個人的事,離婚就是多人的事了。我們有孩子,我們有父母,夫妻不想搭夥了,那孩子怎麼辦?結婚的時候父母高興,那是喜事,離婚的時候父母悲傷因為子女的婚姻不順,在他們眼裡就是不幸。

離婚後孩子傷心,父母也傷心。所以每對離婚的夫妻確實要冷靜。

2020年還有2個月就過完了,我們要不要離個婚?


有個親戚幾年前離婚了,也沒啥大問題,就是年歲太小愛吵架,吵著吵著有一天就吵到了民政局,婚很痛快的就離了。但離婚後,兩人彆扭了幾天,又重新湊合在一起過日子了。說起這事的時候,我問既然不想離婚了,是不是辦了復婚手續了,親戚說沒有,因為為了懲罰衝動離婚的人,他們那的民政局規定要想復婚得交一筆錢,記著好像是八千,不知道他是撒謊還是確有其事。

現在我這親戚兩人還在一起過,還生了二胎,估計離婚證早就換成結婚證了吧。

他們這種情況就是典型的待著沒事找抽型的,如果真要離婚不會跟玩過家家似的今天離婚了,明天又想和好。身邊這樣的案例真的還不少,他們最後沒徹底離婚或許不是因為感情有多好多好,誰也離不開誰,但一定是不是這個人還能是誰,跟誰再結婚也不如跟這人湊合著過好。

03

婚姻就是這樣,日子都是由一件件看不見的芝麻小事組成的,這些小事把人都折磨的快瘋了,或許早就沒啥愛情可言了,但是沒愛情還親情也不是那麼好分開,因為和誰過日子最後都會落實到柴米油鹽這些事上,而這些都是俗事,愛情卻是理想的,當他們之間產生矛盾的時候,愛情一邊佔吧,誰都得穿衣吃飯,愛情能當飯吃?

矛盾來了,想離婚,可想明白後才知道這就是生活,還離個啥就那樣過吧。

是啊,還離個啥呢?覺得哪不好了,改變比離婚好用。沒錢就想辦法掙錢,嫌對方懶就把他變勤快。只要沒有啥原則性的錯誤,基本都能過下去。

或許有人說婚姻這事哪能將就,沒讓你將就,不想將就就把它變成自己想要的樣子,雖然不容易但不試試你咋知道呢。

2020年還有2個月就過完了,我們要不要離個婚?


離婚冷靜期挺好,能讓頭腦發熱的人們都冷靜冷靜,別動不動沒事兒就去離個婚。

可對於那些真的有離婚需求的人呢?對,離婚對於有的人真是需求。這部分人要想離婚,等到2021年後就不是那麼容易的,因為一般想要離婚的男女中,肯定有個人不好。

一方極力想擺脫婚姻,卻遇到一個耍賴的人,這婚還能離得了嗎?所以2020年還有2個月就結束了,你要不要趕緊去離婚?

雖然說婚姻不易,一定要珍惜,離婚不能衝動要冷靜,但婚姻真的出現了不可修復性的問題,不論男女還是儘早分手各過各的好。所以為了避免夜長夢多,趁今年還有倆月離婚也不錯!但僅限於真正想離婚的人,其他湊熱鬧的還是家裡貓著吧,孩子老婆熱炕頭,生活還是很美好地!

作者有話說,本文只是代表個人觀點,希望大家還是好好珍惜彼此,能在婚姻中得到幸福,祝我們都不要有機會嘗試離婚冷靜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