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俠世界的酒,喝的是人生——淺談金庸古龍飲酒眾生相

當酒喝到最烈,都沒有一絲醉意,酒就沒有意思了。

當人生進行到高潮,都沒有一點驚喜,做人也就沒有意思了……

武俠世界的酒,喝的是人生——淺談金庸古龍飲酒眾生相

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外婆家開餐館,我偷喝了一瓶啤酒,咕隆咕隆下肚,東倒西歪地走了一下午,還捱了一頓打。那時候只覺得,酒真不是個好東西,難喝不說,喝了還上頭。

直到高中校慶的某一天,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孩,人生中第一次表白失敗了,我和同桌一起去校門口的餐館吃了頓飯,跟著吹了三瓶,出來就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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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一種神奇的東西,它能把一個看起來成熟穩重的翩翩君子變成一個吊兒郎當,滿口髒話的市井潑皮,能把一個靦腆矜持的妙齡少女變成一個大大咧咧,自說自話的女中豪傑。它不是迷幻藥,卻能迷住人的心神;它不是解毒劑,卻能瞬間解除人的傷痛。它既是毒蛇猛獸,又是靈丹妙藥,有時候你會很依賴它,有時候又會很唾棄它。

金庸筆下的喬峰,是酒客裡的神仙,他一口氣可以喝十斤白酒,普通人根本喝不過他。假如段譽不是用六脈神劍的絕技作弊,怕是根本交不到這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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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還不是喬峰酒量的巔峰,少室山一戰,他站在人群中央,面對中原武林豪強的誹謗和圍攻,他絲毫沒有畏懼和退縮,一句“拿酒來”,當著上千人的面,咕隆咕隆一壺酒下肚,將所有憂愁和煩惱拋諸腦後,任世間再怎麼不公,老子渾然不覺。此等豪情壯義,把那些所謂的江湖大佬擠到了牆角,唯獨段譽和虛竹才敢走上前來,小和尚喊了聲:“喝酒怎能不叫我?姑且不論什麼清規戒律了,今天大哥在上,請受小弟一拜!”看到這裡,作為讀者,哪怕沒有喝酒,也只能如醉如痴,喊一聲:“他媽的,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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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裡的令狐沖嗜酒,嗜到無可自拔的地步。高興的時候,一壺酒能讓他結交天下豪傑,哪怕是田伯光這種淫賊也深表佩服;憂傷的時候,一壺酒可以令他哭得死去活來,連活著的願望也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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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金庸筆下的角色,大多喝得簡單粗暴,一場酩酊大醉也就過去了。真正會喝酒的,還數古龍。他本身就十分愛酒,筆下的人物個個嗜酒如命。最顯而易見的就是李尋歡,這是個離不開酒的孤獨浪子,和好兄弟阿飛一道,把酒當做人生的一種符號。

李尋歡一生都與煩惱為伴,身患重病,卻堅持飲酒,好像只有酒才是治癒他身心疾病的良藥。他的酒不單喝出了醉意,還喝出了浪漫主義色彩。他用酒來麻痺自己,好讓自己不去想林詩音,好讓自己能成全好兄弟龍嘯雲,好讓自己能夠不去理會江湖中那些冷言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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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飛也愛酒,卻從來不喝別人買的酒,他覺得酒這個東西,一定要是自己買來的,喝得才暢快。阿飛唯一戒酒的時候,是被林仙兒蠱惑,身陷情網而不可自拔的時候。他每天喝著被下了藥的粥,把人盡可夫的林仙兒視作女神,把世間一切視為虛無,只把對林仙兒的愛當作最真實的東西,以至於連劍也不知道該怎麼用,活著就如行屍走肉一般可悲。古龍把阿飛戒酒的現實寫成了虛無,把阿飛喝酒的信號當作重歸現實,就好比一個人明明醒著,其實醉了,明明醉了,其實還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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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李尋歡到楚留香,從楚留香到陸小鳳,再到沈浪和蕭十一郎,無不與情與酒,與酒為伴。他本人曾說過:“其實,我不是很愛喝酒的。我愛的不是酒的味道,而是喝酒時的朋友,還有喝過了酒的氣氛和趣味,這種氣氛只有酒才能製造出來。”如果你只當酒是一種飲品,那就太膚淺了。說酒好喝的人,那叫酒鬼,酒鬼通常只會喝酒,因而連買酒的錢也沒有,常常會被店小二驅逐,然後淪為江湖笑柄,被反派角色利用,最後背叛師門,做一些苟且偷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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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酒客,也是俠客,俠客永遠是悲壯的。因為揹負了太多東西,不得不走一條情非得已的道路。好比喬峰變成蕭峰,楊過變成神鵰大俠。喬峰大多數時候都沒人陪,只能自己喝。楊過也沒人陪,只能和雕兄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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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好的狀態,要數《仙劍奇俠傳》裡的酒劍仙,正所謂:“御劍乘風來,除魔天地間。有酒任逍遙,無酒我亦顛。”歐陽修也有“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李白既是“詩仙”,又是“酒仙”,正所謂“李白斗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上人間,唯有酒仙。”“往世為酒人,出世為酒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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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喝得大罪之人,雖說看相不好,但這人絕對光明磊落,不怕人揭短。喝酒一時爽,一直喝就一直爽,就怕到第二天,酒精上頭,渾身難受。

許多人心情不好的時候,都會找一兩個老友,喝他個昏天黑地。既然想不通,猜不透,那就索性再蒙上一層布,總好過欲求不得,慾求不滿。既然都跟我不相干了,就滾遠一點。

有時候醉眼看世,甚至看得比那些所謂的“明理人”要清楚。

難得糊塗,難得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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