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是古代的一種官職嗎?為什麼?

拳腳功夫2013


孝廉原意是孝子廉吏的意思,不是官職。是漢朝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要有被舉人的資歷,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書的儒生。

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舉孝察廉原為察舉二科,漢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即舉孝舉廉各一人。在兩漢通常的情況下,孝廉則往往連稱而混同為一科。孝廉一科,在漢代屬於清流之目,為官吏晉升的正途,漢武帝以後,迄於東漢,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對漢代政治影響很大。

被舉孝廉後的任用升遷情況,在中央以郎署為主,再遷為尚書、侍御史、侍中、中郎將等官;在地方的則為令、長、丞,再遷為太守、刺史。

察舉孝廉,為歲舉,即郡國每一年都要向中央推薦人才,並有人數的限定。

漢武帝以後,察舉一途成為入仕的正途,舉孝廉亦成為一種政治待遇和權力。但鑑於各郡國人口多少不同而名額相同造成的不公平,故至東漢和帝永元之際,又改以人口為標準,人口滿二十萬每年舉孝廉一人,滿四十萬每年舉孝廉兩人,以此推之;人口不滿二十萬,每兩年舉孝廉一人;人口不滿十萬,每三年舉孝廉一人。

漢和帝對於邊郡少數民族雜居地區,另訂優寬之制。在永元十三年下詔,對於幽州、幷州、涼州的邊郡地區,人口滿十萬每年即可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每兩年舉孝廉一人,五萬以下每三年舉孝廉一人。

兩漢的察舉與考試是相輔而行、相互為用的。察舉加考試,是漢代選官制度中的兩個重要步驟。察舉之後,是否選得其人,還要經過考試,而後才能量才錄用。

郡國歲舉的孝廉,到京師之後,要依其科目與被舉人的學藝不同,由公府分別加以考試。孝廉考試的內容是“諸生試家法(指所學某一經學大師的經說),文吏課箋奏”。複試制度為東漢左雄所創立。


唐明國亮


大家好,我是藏修嘉文,很高興回答答你的問題。

孝廉是漢武帝時期設立的一個察舉考試的科目。孝廉是孝敬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根據儒家思想強調以人立身,以孝為本,任官從政以廉為明。因此察舉孝廉,被確定選擇人才的重要科目。被舉薦後沒有官職者授予官職,原委小官者升為大官。但被舉薦者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儒經的儒生。

漢代舉孝廉定為歲舉。就是當時各郡每年按規定人數舉薦人才送至朝廷,成為漢代選拔官吏或任用升遷的清流正途。

根據儒家思想治國的理論學說中可以看出,在人性和道義之間有種原始的人性邏輯。如果孝順啊,就不會有抗爭的意識,沒有抗爭的意識就不會有造反的行為。“其人孝悌,好犯者鮮矣”,這是察人的一種方式。

所以舉孝廉,對於封建社會選拔人才,穩固江山社稷是既定方略,也驗證儒家學說的高度能量,否則也不會影響深遠,歷經幾千歲月,依舊實用。

你也可以理解為孝廉是舉人的稱呼。這樣簡單理解也行。

在這裡很高興能遇見你,並有機會來回答你的問題。下次再會。謝謝聆聽!



藏修嘉文


孝廉不是一種古代官職。

孝廉本意為“孝順親長、廉能正直”,是漢武帝設立的察舉制考試用以選拔人才的科目,又稱孝廉科,專用以察舉孝子廉吏。

漢武帝採納董仲舒建議,詔令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和廉者各一名。孝廉科原為兩個科目,即舉孝科與察廉科,東漢後因連稱而混為一科。孝廉是漢廷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名公巨卿多出之。”

孝廉被舉至朝廷後不授實職,先任郎官擔任宮廷宿衛,熟悉各類政務,再經選拔才根據品第結果授予相應官職。

明清時期,孝廉被變成對舉人的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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