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关注!12月31日务必完成这件事,否则2020专项附加不得扣除

每个人必须高度关注!个人所得税APP新功能已上线!12月31日前,每一个人必须及时确认申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否则2020年无法继续扣除!

因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保证大家能够在2020年正常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小萌特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确认申报攻略,请大家及时学习并奔走相告,通知身边同事朋友,务必在12月31日前对2020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如何确认申报?往下看


情形1:如果2020年没有新增专项附加扣除,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如果已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请直接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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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将会立即弹出以下消息,点击【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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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点击首页的【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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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系统将会提示“将带入2019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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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您将进入2019年专项扣除信息列表页,请点击各专项进行信息确认,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的【一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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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此时系统提示会“如您已经采集2020年度的信息,本次操作完全覆盖”,

确认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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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系统会再次提醒,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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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你就完成申报确认了!

情况2:如果在2020年有新增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0年1月购房开始还贷,首次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填写住房贷款利息信息。请按以下指引进行操作。


第一步,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的【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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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2020】,然后点击【快捷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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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如果已经填报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会出现以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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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你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方法如下:

第一步,点击首页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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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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