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请配合小区的管理工作,否则后果很严重

2月16日,被告人郭某在朝阳某小区内拒不配合小区疫情管理,并在争执中用手击打社区工作人员面部,被传唤至警务站后,又踢踹民警拒不配合工作。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管理,以暴力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郭某拘役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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