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彩礼 一朝执结——抚宁区法院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万元彩礼  一朝执结——抚宁区法院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近日,抚宁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件年近70岁老人要求返还彩礼一案。

  申请人张某系抚宁区台营镇六村农民,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台营镇麻姑营南关村李某云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云认识时,经媒人手给付李某云彩礼人民币16000元。在二人交往三年后分手,张某将李某云诉至法院,要求李某云返还彩礼16000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云未履行,张某向抚宁区法院申请执行,但因李某云长期不在家且名下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一直未能执结。经抚宁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方查询,终于了解到李某云儿子的电话。经与李某云儿子沟通,多次做双方和解工作,终于达成和解。

  张某于当日领取了李某云于当日的返还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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