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其森受累連帶擔保入失信名單,泰禾迴應:將很快解決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顯示,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泰禾集團(000732.SZ,簡稱“泰禾”)董事長黃其森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案號“(2020)京04執106號”,立案時間2020年04月01日。

上述義務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東莞市金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應償還西藏信託有限公司債務本金1.2億元,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利息罰息共計1128.11萬元,且可分期清償。

泰禾方面對第一財經表示,公司與西藏信託已於去年末就付款事項達成和解,不過此後西藏信託又提起訴訟,公司不存在任何信託違約情況,同時,目前正在跟對方協商更具可執行性的和解方案,將很快解決。

此項借款合同糾紛早已拉開帷幕。去年11月,西藏信託決定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對泰禾集團、黃其森、福建中維地產、東莞金澤置業等6個被告提起訴訟,案件於2020年2月11日開庭。

東莞金澤置業是東莞“泰禾新天地”樓盤的項目公司。四年前,泰禾全資子公司福建中維以3.56億元受讓東莞金澤置業80%股權,交易完成後,由福建中維全面開發建設該項目。

2017年4月,西藏信託向東莞金澤置業發放信託貸款,作為擔保措施,福建中維、王照文、盧澤芳分別將所持東莞金澤置業80%、8%、12%的股權質押給西藏信託,泰禾集團及黃其森個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2017年5月,福建中維擬以16,750萬元收購王照文、盧澤芳持有的金澤置業20%股權,但截至2019年5月,雙方未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股權未過戶,股權對價未支付,王照文、盧澤芳因此向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

“項目公司存在股權轉讓糾紛,涉及股東之間股權轉讓約定、利潤分配以及債務承擔等事項,目前尚在進行中。”泰禾董秘在回答投資者提問時稱,金融機構為維護其貸款安全,且項目公司涉及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因此提起訴訟。

不過,此次風波曾被市場解讀為泰禾或存在信託違約,泰禾隨即表示,東莞項目涉及的是一起普通經濟糾紛,系因項目股權糾紛引起的普通訴訟。上海財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還因發佈稱泰禾“暴雷”的文章,被後者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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