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檢動態】優化營商環境,檢察長送法進企業

【新檢動態】優化營商環境,檢察長送法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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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檢動態】優化營商環境,檢察長送法進企業

4月24日,新泰市人民檢察院對一起企業人員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事案件,在企業廠區公開進行不起訴宣告,並就辦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送達檢察建議書。黨組書記、檢察長範軍參加活動。

【新檢動態】優化營商環境,檢察長送法進企業

範軍檢察長在與企業管理人員、涉案人員的座談中指出,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觸犯法律的情形,當事人及其家庭經受壓力的同時,企業形象和經營也會受到一定影響。該案既是教訓也是提醒,企業發展要有市場意識和安全意識,同時還需要提高守法經營意識,注重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培訓。近年來,高檢院和各級檢察機關一直注重加強服務企業和經濟社會發展,我們也會一如既往地在法律層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支持,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服務社會。

案情回顧

被不起訴人劉某、丁某某於2015年未經司法程序,擅自將法院查封扣押的公司財產委託評估、拍賣,致使該公司另一筆經法院查封的債務無法實現。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新泰市院在審查中發現,評估、拍賣時,涉事企業的財產尚在法律規定的查封扣押期限,當事人的出發點是為了實現企業的利益,案發後也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認罪悔罪,涉案企業履行全部執行義務。從保護企業長遠發展出發,結合我省《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刑事案件的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新泰市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做出了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宣告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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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依法宣讀了相對不起訴決定書,並對二名涉案人員進行了現場訓誡。辦案人表示,從表面來看,案發是因為當事人非法處置法院查封扣押財產,但深層次的原因是遵法守法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心存僥倖心理,希望當事人能夠從中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為公司做貢獻的同時,在工作和生活中做遵紀守法的模範。

檢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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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朱鳳傳宣讀了檢察建議書,建議企業一是加強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學習,培樹法治意識;二是建立公司涉法事項處理的諮詢前置,嚴格依法辦事。

當事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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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今天的活動,兩名當事人都表示深切認識到了自己主觀法律意識的淡薄,誠懇接受檢察機關的訓誡並在今後的生活和工作中引以為戒。

【新檢動態】優化營商環境,檢察長送法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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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表示,檢察長親自送法進企業,用實際行動體現了檢察機關對企業的關心和愛護,是一堂深刻的法律教育,更是一種提醒,企業運營依據的不僅僅是制度,更重要的是要遵法守法。希望檢察機關在淨化社會秩序的同時,加強與企業的聯繫,多給企業做法律指導,幫助企業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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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張 晶

圖片:劉 藝

審核:毛 斌 劉選軍

編輯:劉 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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