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某某性侵14歲少女”

首先自我聲明我不是律師,也不懂法律,我只是一名處於社會大環境的一名人民群眾,當然我更是一名女性。前段時間,不管是那個平臺,還是微博熱搜,都被該事件衝擊到了前榜。“企業高管性侵14歲少女”、“上市公司高管性侵養女長達三年”等等一系列標題,以及有著“高管,上市公司,少女,14歲”等等一系類的標籤,讓我不斷地的點擊,閱覽,甚至關注。

隨著相關媒體的報道,一層層的內容出現在大眾的視野。而我越看心裡就越感覺唏噓不已,有著一絲絲的憐憫,一絲絲的堪憂。拋開孰是孰非的大前提,從道德層面觀之事件。是什麼讓這位有著高管,高精英人才“等等標籤而對一位未滿18歲的未成年而痛下惡魔之手的呢,還聲稱“戀愛”之名而試圖隱藏自己的性侵。戀愛什麼時候有了這樣的詮釋了呢?從道德的層面去批判他,他已經輸了,因為對未成年下手。況且他最可惡的是他懂法律,利用法律而打擦邊球的行為,我感到不齒!

再論一個母親,因為“迷信”而將女兒交於別人之手撫養,這是多麼的無知與無助?當然不排除這位高管用某種手段騙取了該位母親的信任而導致這樣的結果。我想,孩子是天使,是無辜的受害者,是弱勢群體,我們應該呵護他們的一片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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