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QQ、微信號怎麼辦?無法迴避的“數字遺產”

最近,德國一起數字遺產官司引發廣泛關注——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繼承者有權繼承過世親屬的社交賬戶。

官司由一名15歲女孩在柏林地鐵被列車撞倒過世引發。過世女孩的父母有了密碼卻不能登錄孩子的臉書賬戶,也就無從瞭解女孩的死究竟是因為自殺,還是源於一場普通的交通事故。

法院的最終判決給了女孩父母以安慰。但“數字遺產”的追問卻並未停歇,由此引發的糾紛不時在全球各個角落出現。

事實上,這確實是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數字時代,E-mail、QQ號、微信等社交網絡、個人空間,甚至包括網絡使用痕跡、圖片、購買的數字音視頻產品服務等,已經成為我們有別於現實財產之外的另一種財產——數字虛擬財產。這些“看得見卻摸不著”的財產,維繫著我們的關係網以及記錄著生活的點點滴滴。

“數字財產”的價值究竟幾何,每個人的認知或有不同。而在實際操作中,這些“財產”的繼承仍困難重重。尤其當數字財產變成數字遺產時,相關糾紛也越來越多。

“數字遺產”的處置主要面臨兩大難題:一是其法律定位尚不明確;二是許多網絡運營商和網絡平臺與用戶簽訂的協議裡有“隱私保護”條款。這就意味著,用戶對賬戶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因此他人不能得到用戶的內容,也就排除了數字遺產繼承權。

目前,過世者的網絡數據保護仍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社會、網絡運營商和平臺到底應該如何對待數字遺產?

首先,是否可以將數字信息確認為“財產”,從而使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數字信息的獲取有法律依據。其次,獲得數字遺產,是否會侵犯被繼承人以及與被繼承人私信的其他人的隱私?

更加讓人關注的是,目前很多互聯網產品多為集成化服務,例如社交軟件可以購買理財產品、轉賬、捆綁會員卡、公交卡、儲值卡、繳納各種稅費。也就是說,很多用戶的賬戶裡,已經不僅僅存在無法被確認為“財產”的數字信息,還有實實在在的財產。在這種現狀下,推進用戶賬戶及數字信息的繼承人獲取制度已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人死後QQ、微信號怎麼辦?無法迴避的“數字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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