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原來是聯合國從西班牙一女子手中買來的!

據悉,西班牙一女子安吉拉斯·杜蘭向他們政府申請了太陽的專利,並等到了政府的認可,換句話說就是這位女子獲得了太陽的所有權。我們都知道,地球是我們已知宇宙中唯一一顆適合人類生存居住的星球,而光照是地球生命存在的必要條件,這也就是說,我們要想好好活著,就需要陽光,要想用陽光,就必須向這西班牙女子付使用費。

太陽原來是聯合國從西班牙一女子手中買來的!

有人說:“那我也把月亮、星星申請了專利,然後向全世界收取專利費。這不是瞎胡鬧嗎?”您還別說,這不是瞎胡鬧,這是有法律依據的。聯合國法律規定任何國家不能擁有行星和恆星,但是沒說個人不能擁有,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允許的呀!所以這名杜蘭女士,不是瞎胡鬧而是太會玩,鑽了法律的空子。

太陽原來是聯合國從西班牙一女子手中買來的!

有人說:“西班牙政府是怎麼想的,這麼無腦的申請居然也能通過。”因為根據西班牙法律規定就算公民提出再無腦的申請、要求,只要法律不禁止,政府就得去辦,而且這個女子向全世界收得太陽專利費後,是需要上交給西班牙政府20%的。所以西班牙政府爽快的同意了。

太陽原來是聯合國從西班牙一女子手中買來的!

這樣一來,地球老大,世界警察美國就不願意了,你一個小小的西班牙,居然這麼會玩,我還只是想霸佔個地球,你都敢上天了。於是就向這名女子提出訴訟,理由是她的太陽導致了全球變暖,需要向其他國家賠償鉅額費用。聯合國一看這下不了臺了,只得出面調解,最後不得不花費了幾十萬美元,從這個西班牙女子手中把太陽買了回來。

有些網友評論說:雖然這件事看起來非常荒唐,但是也說明了外國的法律是非常嚴謹的。親愛的網友您對這件事這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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