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甬动 你买单我助力”关于发放宁波第二轮电子消费券的告知

经研究决定,将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10:00开始发放宁波第二轮电子消费券,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本轮宁波电子消费券申领人员为全体在甬人员(包括域外来甬人员)。

2.本轮宁波电子消费券于4月24日上午10点开始发放,消费者可从“云闪付”首页专区或“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宁波消费券”页面,点击申领。

3.本轮宁波电子消费券用户可以在“云闪付”及“支付宝”渠道各领取一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4.本轮发放宁波电子消费券共计500万元,均为通用消费券,其中价值10元消费券,消费满50元可抵用;价值25元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抵用;价值5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抵用。

5.电子消费券从领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消费券上有标注使用起止时间),逾期作废。在“云闪付”和“支付宝”领取的消费券须在各自的支付渠道兑付。

6.

电子消费券使用范围仅限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详情可询商家或查阅店内海报)。

7.除享受上述消费折扣外,消费者还可同步参与“云闪付”和“支付宝”满额消费、随机抽奖活动,有无消费券都可参与。“云闪付”中奖信息将在消费支付后2分钟内收到短信提示, “支付宝”中奖信息可在消费支付后即刻查询卡包电子奖票。

奖项设置如下:

“春暖甬动 你买单我助力”关于发放宁波第二轮电子消费券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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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模拟案例:小李周六到商场服装店,看中原价200元的衬衫,商场举行让利活动,全场打8折,折后价格为160元。小李拿出手机,打开云闪付,领取了宁波市政府发放的宁波消费券,使用了一张满100元抵扣25元的通用消费券,最终实际支付价格为135元,商家实际收到营业额160元。这当中,商家让利40元,政府补贴25元,小李获得了商家让利和政府补贴共计65元。

9.本轮宁波电子消费券申领(“云闪付”+“支付宝”)示意图如下:

“春暖甬动 你买单我助力”关于发放宁波第二轮电子消费券的告知

(“云闪付”操作界面)

“云闪付”参与商户清单(请用微信访问链接):
https://cloud.xc-fintech.com/mobile/act-link?l=6655296990135615488


“春暖甬动 你买单我助力”关于发放宁波第二轮电子消费券的告知

(“支付宝”操作界面)

“支付宝”参与商户清单详见支付宝端品牌墙。


消费券兑付及使用范围等相关问题可询:

“云闪付”客服电话:95516

“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温馨提示: “春暖甬动 你买单我助力”消费促进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请广大消费者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购物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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