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法院:防護服下的押解

4月22日,東港法院刑事庭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某和許某某虛開增值稅發票一案,此案需要將二人從東港市看守所押解至法院開庭。這是疫情期間的第一次押解任務,東港法院高度重視,抽調司法警察大隊骨幹力量,組織相關人員研究提審方案,從嚴要求,周密部署,確保安全。

當日上午8時30分,執行任務的四名法警陳福東、李奇超、王偉、王順寶和囚車司機李福東身著防護服,佩戴防護鏡、口罩、手套、鞋套,“全副武裝”趕往東港市看守所,根據看守所疫情期間提審規定,提交了辦案人的健康證明,填寫相關文件文書,在完成押解被告的相關程序後,給被告人測體溫、著防護服,確保被告人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品。

東港法院:防護服下的押解


東港法院:防護服下的押解


東港法院:防護服下的押解

根據疫情防控期間的相關要求,被告提審開庭後,要送至寬甸看守所進行集中隔離。庭審結束以後,司法警察大隊相關人員按照提前指定路線將被告人送還至寬甸看守所。囚車進入寬甸境內,天空開始窸窸窣窣的飄起雪花,東港和寬甸雖然僅相隔150公里,但溫度卻差了很多,大家克服寒冷和穿防護服行動不便的困難,保質保量完成押解任務,確保案件如期審理。

東港法院:防護服下的押解


東港法院:防護服下的押解


疫情無法阻隔為民司法的腳步,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東港法院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科學安全、穩妥有序推進線上線下審判執行工作,做到“防疫與審執”工作統籌兼顧,實現“兩手抓、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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