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古藺10萬元公司中標 10億元項目”債權人至今未得到清償

四川古藺10萬元公司中標 10億元項目”債權人至今未得到清償

近日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佳翔.府河新城”(原名:古藺縣新城西區商貿綜合體)地產項目債權人實名向多家媒體反映:瀘州市佳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翔公司)在古藺縣古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古鼎公司)破產重整項目競標中弄虛作假,用10萬元的實繳資金‘一路過關斬將’中標10億元古鼎公司破產重整項目;中標後違法亂紀、只出了5千萬元履約保證金和兩張保函(約定實繳保證金為2億元)就完成接盤,並將項目房子全部賣掉”但2017年破產重整至今未履行清債義務。

10萬元公司中標10億元破產重整項目

投票前債權人遭遇神秘電話“公關”

古藺縣地處四川盆地南緣、雲貴高原北麓,是橫向出川重要通道,是奢香故里,被譽為郎酒之鄉、春蘭之都。2011年古鼎公司被招商引資到古藺縣投資、開發位於古藺縣新城西區商貿綜合體項目,由於經營管理不善,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於2017年6月被判破產,總經理林安棟被判刑。“破產時,一期的1-4號的4棟樓已經建成”,(2017)川0525破申3號民事裁定書顯示,古鼎公司破產重整依法指定瀘州新天破產清算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天公司)為古鼎公司破產重整管理人。

新天公司接手古鼎公司破產重整管理人的工作後,隨即展開了對古鼎公司包括資產清理、資產評估、財務審計、債權申報受理和審查、償債能力測算、重整計劃制定、債權人會議籌備等工作。

截至2018年12月20日總共召開了4次債權人會議,依據四川天平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川天平評報字(2018)第0180號資產評估報告書顯示;重整成功後,古鼎公司的資產總值約為8.8627億元,清查總值為480021184.94元,二期未開發土地使用權評估值405578718元。共涉及債權人204戶,債權總額2億元。此外,重整會議還制定了債權償債方案和投資人選定方案。

同年又進行了古鼎公司破產重整招投標,瀘州天曆集團、自貢華升地產、瀘州佳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翔公司)等共有4家公司參與投標,意外的是,這場看似公平公正的招投標,卻意外殺出一匹“黑馬”,“沒有正規辦公地點、沒有做過地產項目、沒有錢的空殼公司瀘州佳翔公司居然以10.18億元中標了”。

經調查,佳翔公司正如債權人所說,在能檢索到的佳翔公司地址“瀘州市馬龍潭區新民街10號”和“瀘州市馬龍潭區金源路51號”進行走訪,發現新民街10號目前是一座茶樓而金源路51號早已廢棄的門頭房。

四川古藺10萬元公司中標 10億元項目”債權人至今未得到清償

工商信息顯示,佳翔公司2014年6月成立,註冊資金2000萬,實繳資金10萬元。法人楚夏龍,100%股權;2015年處於停業狀態、2016年至2017年開業,新增股東王林,佔股10%;2018年處於歇業狀態,該公司年報顯示,截止2019年該公司沒有從業人員,沒有繳納過社會保險。2019年6月法人從楚夏龍變更為羅治芳,同時楚夏龍將自己全部90%股份轉讓給了羅治芳。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處於歇業狀態的佳翔公司居然中標了10.18億元的破產重整項目。從側面印證了債權人舉報的招標過程的弄虛作假。

此外多位債權人表示,“就在招投標當天,很多債權人都接到了包括當地政府多個部門工作人員的電話(有錄音),要求所有選票只能投給佳翔公司”。

在重重壓力和脅迫下,債權人只能投票給佳翔公司,就此歇業中的佳翔公司順利中標。

在此期間,據多個信息源消息證實,也是林安棟被拘留期間,法院工作人員到拘留所,曾要求林安棟0元將古鼎公司股份轉讓給佳翔公司。

此消息得到林安棟本人確認,但是林安棟並沒有同意,奇怪的是,2019年1月30日古鼎公司工商信息顯示,原股東林安棟退出,變更成佳翔公司,法人變更成王林。

林安棟表示,工商信息變更籤字並不是本人籤的,屬於偽造。

“一路綠燈”佳翔公司5000萬接盤

撕毀協議“只兌付債權人70%債權”

按照重整方案要求,“債權受償資金來源投資人(重組方)自籌資金和一期(1-5號樓)銷售收入、二期銷售收入的50%用王清償債務需達到10.18億元。其中,投資人需繳納保證金2億元”,“並且要求在方案通過後,第3個月籤投資協議”,“第9個月(2019年12月)賠付債權人第一筆債權。”

但是債權人反映,佳翔公司只繳納了5000萬元的保證金,而且至今沒有對債權人進行任何債權的兌付。

四川古藺10萬元公司中標 10億元項目”債權人至今未得到清償

多位古鼎公司早期房屋購買人債權人介紹,目前佳翔公司已經將一期的房子都賣完了,但是“我們是全款買的房子,並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在不但不給我們債權人履行債權義務,還撕毀債權重整方案,只承認之前交的購房款,但是之前的購房優惠一律不承認,在兌付債權70%的情況下,還要求我們早期購房者按照現在的房價補齊房款,否則就當做自動放棄債權權益。”債權人如實說。說這話的不是別人,正是新天公司作為古鼎公司破產重整負責人陳濤和佳翔公司府河新城銷售範經理。

律師表示:根據《合同法》,只要是雙方簽字蓋章的合同,不管是破產重整還是公司倒閉,都應該承認。只要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就算違約,可按照違約責任起訴違約方。

奇怪的是,“當我們債權人分別向二人核實時,兩人均不承認”。一位周姓債權人說,“重整方案規定的佳翔公司和管理人簽訂的正式投資協議時間,足足晚了6個月,半年時間,而且2019年12月前賠付第一筆債權,賠付債權人本金賠付率70%中的20%,至今連影子都沒看到。”

由於未能聯繫陳濤本人,上述消息未能採訪核實。

據瞭解,債權人曾多次向市縣兩級政府郵寄過舉報材料,且顯示已經簽收,但是至今未得到任何回覆。

另據多位債權人透露,佳翔公司工作人員曾多次行賄古藺相關工作人員,並有影像證據。我們也將繼續持續關注。

(深度報道組發自四川瀘州 文/圖 餘力)

原文鏈接:
http://www.fchgjnjc.com/tengzhounews/5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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