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二○年第一次会议于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二○年四月十七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副董事长王风斌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杨锦龙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杨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讨论,均以七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0-015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二○一九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报告期内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3,305,151.03元,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0-2021年度需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30亿元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新还旧贷款、票据业务、信用证开证额度、贷款重组以及金融机构可支持的其他业务品种,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由非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各种融资),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上浮10%范围内负责办理本年度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机构就融资事宜进行谈判磋商,决定融资方、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方式、期限等,与融资方签订融资协议及全部相关文件等。授权有效期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开始到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截止。如债权机构需要,公司将以自身拥有的机器设备、不动产权、对外参股公司股权等资产提供担保。

同时,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也将根据本公司的融资需求,为本公司提供担保。该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0-016号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0-017号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及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0-018号公告。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及《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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