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質押貸款監管新規在路上

已實際開展多年的保單質押貸款業務將面臨監管規範。記者近日獲悉,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已向各銀保監局及人身保險公司下發了《人身保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新規或延長貸款期限

所謂保單質押貸款,是指人身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以投保人持有保單的現金價值為質,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種短期資金支持,保險公司開展的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是基於保險主業的一項附屬業務,也是為便利投保人而對其開展的保單增值服務。

近年來,保險行業保單質押貸款業務呈現增長態勢。但是,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此前並沒有統一明確的監管規範,這也使得該業務存在突破監管規定變相開展中短存續期業務、藉助質押貸款非法騙取客戶資金等風險與問題。銀保監會此次下發《徵求意見稿》意在規範人身保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業務,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徵求意見稿》顯示,保單質押貸款的申請人應為投保人,保險公司不得向投保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單質押貸款服務。同時,保單質押貸款金額不得高於申請貸款時保單現金價值的80%。

在利率方面,《徵求意見稿》表示,保險公司應當參照貸款市場平均利率或者參考利率水平、公司資金成本、保險資金運用水平、流動性狀況等因素,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從服務消費者的角度出發,確定合理的保單質押貸款利率。保單質押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萬能保險保單質押貸款利率不得低於貸款辦理時的實際結算利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前業務中有些不太規範的地方,比方說,如果貸款利率低於保單收益,會誘發投保人用貸款的錢再去購買保險產品或是業務人員出於業績原因進行循環操作,這都違背了這項業務的初衷。”

此次發佈的《徵求意見稿》有兩點內容頗受業內關注。一是擬加強貸款流向跟蹤。徵求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在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對貸款用途進行審核,並明確要求貸款申請人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將所借款項用於房地產和股票投機,不得用於購買非法金融產品或參與非法集資,不得用於未上市股權投資。二是貸款期限上有所放寬。根據《徵求意見稿》,保單質押貸款申請辦理時間應在保險合同猶豫期滿後,貸款期限應在保單有效期內,每筆保單質押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這較此前6個月的貸款期限上限有所延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投保人頻繁貸款還款並支付較高利息。

事實上,《徵求意見稿》延長貸款期限也有線索可循。銀保監會辦公廳在此前印發的《關於加強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金融服務的通知》中就提出,人身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適度延長保單質押貸款期限,提升貸款額度,幫助客戶緩解短期資金壓力,支持小微企業復工復產。

業內已有公司響應。太保壽險就表示,為了有效解決中小企業主資金週轉問題,客戶可以通過太保壽險的微信及APP保單貸款自助辦理渠道快速辦理該業務。太保壽險透露,自1月24日以來,申請保單質押貸款的客戶已達52萬人次,合計貸款金額280億元。此外,太保壽險還特別針對湖北、廣東、河南等12個地區的客戶,推出包括免收逾期利息、延長貸款保單還款期限及貸款利率下浮等在內的多項優惠政策,已惠及保單33萬件,涉及貸款金額近36億元。

貸款規模呈增長態勢

朱儁生表示:“疫情衝擊下,很多人的收入受到影響。以前在手頭寬裕時購買的保險,現在出於流動性需要可能會增加對保單質押貸款的使用。另外,保單質押貸款的增長也同壽險市場近年來的發展特別是行業結構轉型有關。並不是所有的保單都可以申請質押貸款,是需要具有現金價值的,而這些保單的保障期限通常較長。”

據《金融時報》記者梳理統計,已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網站披露2019年年報的13家人身保險公司在過去一年裡保戶質押貸款規模均呈現不同程度的增長。2019年,13家人身保險公司保戶質押貸款規模合計同比增長25.6%。特別是大型上市險企的保戶質押貸款規模遠超中小人身保險公司。年報數據顯示,2019年,平安人壽保戶質押貸款為1369.31億元,同比增長25.2%。

一家中小人身保險公司的業內人士告訴《金融時報》記者:“保單質押貸款不僅能夠促進保單銷售,有利於減少退保,還能夠為險企帶來一定的利息收入。”

談及保單質押貸款業務對消費者的吸引力,該人士表示:“保單質押貸款的利率相對穩定且較低,貸款速度快,還款方式寬鬆,手續也比較簡單。尤其重要的是,投保人在借到錢後,其當初與保險公司約定好的對被保險人的保障並不會受到影響,這也是保單質押貸款最重要的優勢所在。”

但對於消費者而言,保單質押貸款業務並非全無風險。深圳銀保監局此前曾發佈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在辦理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時,注意防範相關風險,避免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具體而言,質押貸款業務需要支付利息,而且有可能對自己保單的保障權益產生潛在影響,因此,保險消費者需要根據自身實際資金需求謹慎選擇質押貸款業務。在辦理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時,消費者需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無論是通過櫃面渠道還是電子化渠道辦理質押貸款業務,都應該認真確認自己的權利義務,不可在未看清條款的情況下草率簽字或點擊“確認”。通過電子化渠道辦理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時,消費者要注意保護信息安全,防止賬戶密碼和電子證書被竊取盜用,如果沒有貸款的業務需求,最好不要開通賬戶的相應權限。此外,深圳銀保監局還提示,消費者辦理保單質押貸款業務後要注意做好資金規劃,及時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避免對自己保單的保障權益造成不利影響。

本文源自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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