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4月28日下午,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经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钱洪生为昆明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储汝明的昆明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杨强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建斌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屈艳婷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白皓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郭佳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方玲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彭韬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判庭副庭长;

免去:

毕正雄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建斌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屈艳婷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红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曾蕙菁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星灿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虹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斌陈寒梅郑健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虹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许绍伟肖克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慈明同志辞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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