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興義一男子為躲債玩消失 懾於法威“子債父還”促和諧

“太感謝了,謝謝法官!人都跑了,本以為已經要不回這筆貨款了,真的是萬萬沒想到……”近日,一位中年男子鄧某緊握住興義市法院南盤江法庭辦案法官的手連聲道謝。

2015年,淳某欠鄧某10000元水泥貨款,淳某卻以各種藉口和理由拒絕支付。今年春節後,鄧某就很少能聯繫上淳某,鄧某一氣之下將淳某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淳某支付所欠的水泥貨款10000元。
興義市法院南盤江法庭受理此案後,法官助理立即電話聯繫淳某,被告卻以“自已在外地”“不接聽來電”“拒絕提供送達地址”等方式拒絕領取法庭送達的開庭傳票、起訴狀副本等相關應訴材料,企圖逃避責任,案件直接送達一度陷入僵局。

找不到被告,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開庭傳票等法律材料,開庭也可以缺席審理和判決,但法庭幹警考慮到案件缺席判決後到執行階段有可能造成執行難或者執行不能,且辦案週期較長,為儘快化解矛盾糾紛,承辦法官沒有機械辦案,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並未放棄查找被告。

法庭通過調查瞭解,被告淳某現已外出下落不明,但其父親可能會知道淳某的去向。於是,法庭幹警隨即驅車30餘公里山路來到則戎鄉某村被告淳某的父親家中瞭解情況。

“老人家,你今年高壽啊,身體看起來好硬朗,地裡莊稼長勢如何……”見到被告父親後,法庭幹警自已搬來小凳子與老人肩並肩坐在一起拉起了家常,迅速取得了對方的信任。通過拉家常式的溝通了解得知,被告淳某的父親表示自己知道其子尚欠鄧某一萬元貨款的情況。但父子倆都片面的認為只要不讓法院找到人,這個官司就沒辦法進行,能拖一天就是一天,才有了被告人淳某“下落不明”逃避責任的情況發生。

法官見狀,立即開啟釋法明理鍵,耐心細緻的向被告父親講解《合同法》《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並指明“企圖逃避法院的傳喚,很有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不利的後果”。並告之被告父親如果被告與家人聯繫,應儘快告訴法庭。

“唉,不爭氣的兒子丟人可丟到家了。”懾於法律的威嚴,被告父親為了兒子的“誠信”,表露出願意代被告履行還款義務的想法。承辦法官見機“趁熱打鐵”,一邊積極做被告父親的思想工作,一邊通知原告迅速趕到被告家。

“法官,對不起!我兒子他錯了,我替他向你們賠不是,還讓你們大老遠的專門跑一趟。”在承辦法官的調解下,原告與被告父親很快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告淳某的父親自願替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貨款10000元,並現場進行了兌現,原告當場撤回起訴。

興義市法院南盤江法庭負責人、員額法官劉遠高介紹,人民法庭在基層審判第一線,在解決基層特別是農村矛盾糾紛案件中有一定優勢和經驗。2020年1月1日至4月26日,該庭受理各類案件137件,結案53件,其中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39件,佔結案數的73.58%,基本做到了案結事好,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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