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可以說話,孩子:媽媽請不要傷害我!

如果孩子可以說話,孩子:媽媽請不要傷害我!

當小編看到這則消息時,心碎了……為了兩個純淨無瑕生命的流逝而嘆息,如擁有請珍惜!不然請不要讓他們出生……

前天上午8點40分左右,園林工人發現兩名嬰兒被遺棄在路口附近花壇中。據分局民警介紹,兩名棄嬰為一男一女,已確認死亡,屍體已由殯儀館車輛運走,具體情況還在調查中。

如果孩子可以說話,孩子:媽媽請不要傷害我!

園林工人在清理綠化帶時發現兩名棄嬰,當時已無生命體徵,隨後馬上報警。

隨後,派出所民警出警。當天11點40分左右,附近商家介紹,棄嬰是一男一女,“聽說是龍鳳胎,早上發現的,但是不知道啥時候被扔在花壇的,也不知道遺棄的時候孩子是不是活著的,剛剛殯儀館的車過來把屍體拉走了。”

遺棄嬰兒所在的花壇一側種著冬青,另一側為灌木叢。旁邊扔有滅菌橡膠外科手套及包裝袋。據遺棄點旁的另一商家介紹,夜間路邊會停放一排車輛,正好擋住花壇,不清楚棄嬰是何時被何人所棄。“我們店倒是有個監控拍門口,不過監控壞了,啥也沒拍到。”

民警介紹,棄嬰為一男一女,已確認死亡,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對此,我專門諮詢了律師事務所:如果嬰兒被遺棄時仍有生命體徵,遺棄者將有可能構成遺棄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遺棄罪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遺棄者主觀上放任被遺棄者死亡或者將其遺棄在人跡罕至、難以得到救治的地方造成被遺棄者死亡,遺棄者則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如果嬰兒在被棄時已經死亡,遺棄者的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仍有可能違反相關治安條例、衛生條例。

市民在發現棄嬰時應首先報警。如果有領養意向,也應通過民政部門辦理正規領養手續合法領養。

如果孩子可以說話,孩子:媽媽請不要傷害我!

遺棄事件近年來屢屢發生,屢禁不止,各地已經專門設施遺棄站,這不得不說是個悲哀啊……你既然生下這個小天使,為什麼要傷害他們呢,遺棄的原因多種多樣,但是小編認為任何原因和理由去傷害無辜的小生命都不應該發生,國家應該加重處罰,你真不要請不要遺棄,請送到救助站!

如果孩子可以說話,孩子:媽媽請不要傷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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