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30日電(記者孫紅麗)為治理“貪大、媚洋、求怪”等建築亂象,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
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重點包括超大體量公共建築、超高層地標建築、重點地段建築。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市級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等超大體量公共建築作為城市重大建築項目進行管理,嚴禁建築抄襲、模仿、山寨行為。
對於超高層地標建築,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各地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應進行消防、抗震、節能等專項論證和嚴格審查,審查通過的還需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複核,未通過論證、審查或複核的不得建設。要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築,確需建設的,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築方案審查,並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築應充分論證、集中佈局,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相適宜,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縣城住宅要以多層為主。
重點地段建築應加強自然生態、歷史人文、景觀敏感等重點地段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健全法規制度,加強歷史文化遺存、景觀風貌保護,嚴格管控新建建築,不拆除歷史建築、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
另外,《通知》強調,完善城市、街區、建築等相關設計規範和管理制度,加強對重點地段、重要類型建築風貌管控。強化城市設計對建築的指導約束,建築方案設計必須在形體、色彩、體量、高度和空間環境等方面符合城市設計要求。全面開展城市體檢,及時整治包括奇奇怪怪建築在內的各類“城市病”。
建築設計方案審查方面,各地要建立健全建築設計方案比選論證和公開公示制度,把是否符合“適用、經濟、綠色、美觀”建築方針作為建築設計方案審查的重要內容,防止破壞城市風貌。對於不符合城市定位、規劃、設計要求的,或專家意見分歧較大、公示爭議較大的,不得批准建築設計方案,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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