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空調一臺,客服承諾買貴就賠,後來雙十一便宜200元,商家以各種理由不賠差價,我該怎樣維護權益呢?

Q5

網購空調一臺,客服承諾買貴就賠,後來雙十一便宜200元,商家以各種理由不賠差價,我該怎樣維護權益呢?


11月1日在某網購平臺購買空調一臺,諮詢客服表示雙11價錢不會低於此價錢,並承諾買貴就賠。後來發現雙十一限時搶購比1日便宜200元,商家以雙11是限時搶購不參與保價為藉口不履行承諾。沒想到沒過幾天又降價了,商家還是以各種理由不賠差價。請問限時搶購就不算是正常消費了嗎?我該怎樣維護權益呢?

A5:

你好!你可以向電商平臺和消費者協會或價格主管部門投訴。

網購平臺的商家為了保障消費者的購物體驗,推出保證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格為一段時間內最低價的“保價”政策。同時,商家有時會列出一系列不適用“保價”的條款,限時限量超低價優惠往往都被商家列為不支持保價的情形,並進行提示說明。在這種情況下,商家的行為,不屬於違約。假如商家沒有進行上述提示說明或作出相關價格承諾的,同時又宣傳商品“保價”,之後卻降價的行為,則可能涉嫌價格欺詐。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在諮詢客服時,客服明確表示雙十一價格不低於你的購買價,並承諾買貴賠,商家應按合同履行此承諾。根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經營者在銷售商品,在銷售商品前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屬於價格欺詐情形。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你除了要求賠差價外,還可以要求商家給與商品價款費用的三倍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對商家違規行為,考慮維權成本問題,建議可向電商平臺、消費者協會或價格主管部門投訴,要求予以整改並要求賠償。


感謝值班律師:


網購空調一臺,客服承諾買貴就賠,後來雙十一便宜200元,商家以各種理由不賠差價,我該怎樣維護權益呢?

李琳(廣東廣州)


來源: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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