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鉅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閻疃中隊在對神武線進行日常巡邏排查時,一輛車牌號為冀E ***16的輕型貨車在發現警車後準備調頭,行跡十分可疑,交警立即上前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民警通過公安交通管理平臺進行查詢核實,該車駕駛員王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同時,民警核實機動車信息時,發現該車號牌與車型不符,懸掛號牌為其他車輛號牌,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表示:套牌、涉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而且還無證駕駛,都是很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不可忽視,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隨後民警將駕駛員王某某及車輛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最終,鉅鹿縣交警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對王某某涉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6000元,依法查扣涉事車輛的處罰,同時對該車輛的來源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
鉅鹿交警鄭重提示:遮擋號牌、使用假號牌、變造號牌、無證駕駛等行為嚴重擾亂了交通管理秩序,給公共交通安全埋下了極大的隱患,鉅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持續對涉牌、涉證等嚴重違法保持“零”容忍和高壓嚴管的態勢。
來源:鉅鹿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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