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的居民請注意,看到失信被執行人李健維請舉報!


家住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的居民請注意,看到失信被執行人李健維請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李健維

失信被執行人:李健維,男,漢族,1994年1月11日出生,住址: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辦事處司前居委會愛民東路集居1房。

公民身份證號碼:44138119940111****

執行案號:(2020)粵1303執293號

執行法院: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粵1303民初2222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生效判決確認:一、被執行人李健維歸還申請人吳海鵬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二、被執行人李健維支付申請人吳海鵬律師費8000元。被執行人李健維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三、本案受理費1759元及執行費1846元,由被執行人負擔。因被執行人李健維未能按生效判決履行還款義務,申請執行人吳海鵬向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於 2020年1月21日立案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李健維因拒不向本院申報財產,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如有相關線索,請聯繫主辦法官:張法官0752-391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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