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書店”、“熒星影視”因無力支付房租涉訴,長寧法院推動執行和解

今年初,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給高度依賴人群聚集消費的文化傳媒行業帶來極大的衝擊和影響,旺季消費“清零”、復工復產無望、企業資金枯竭,部分企業陷入“生死危局”……近日,滬上兩大知名文化傳媒品牌——“生活書店”和“熒星影視”,因企業無力支付房屋租金涉訴,相關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受理“限制消費寬限”申請後達成執行和解

因企業無力支付房屋租金涉訴後,這兩家傳媒企業依據上海長寧法院於3月底正式出臺的《關於限制消費措施寬限期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限消寬限九條》),以正在落實國家文旅部企業紓困定向流資貸款為由,向法院提出“限制消費寬限”申請,並由案外人提供擔保。

最終,在法院的努力下,雙方達成執行和解。這也是自《限消寬限九條》正式出臺以來,上海長寧法院受理的首例“限制消費寬限”申請,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生活書店”、“熒星影視”因無力支付房租涉訴,長寧法院推動執行和解

4月14日,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上述兩案進行聽證審查。合議庭當庭聽取當事人陳述,審查了相關證據。

經評議,決定對兩被執行人分別給予為期三個月的限制消費措施寬限期。聽證會後,執行法官因勢利導,曉以利害,明確風險,在得到申請人諒解同意後,推動雙方執行和解,促成擔保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用個人房產提供執行擔保,確保債務履行,案件得以圓滿執畢。

兩被執行人的代理人表示,上海長寧法院出臺的《限消寬限九條》可謂是“及時雨”。這一制度得以有效挽救疫情危機之下瀕臨破產的民營企業維繫企業信用,幫助他們獲得寶貴的“喘息”機會,為順利獲取後續國家紓困定向貸款掃清障礙,最終能夠重拾信心、恢復生機、重返市場、轉型升級。

“寬限”是否會被“鑽空子”?

基於“防疫復工兩不誤”的指導思想,上海長寧法院在充分保障申請人實現勝訴權益的基礎上,率先出臺《限消寬限九條》,積極回應企業復工復產的司法需求,對相關企業被執行人有條件地給予限制消費的寬限實施期限,並作出精準化的法律指引,避免企業一旦被“限高”而造成信用受損和經營困境加深的局面,體現謙抑、審慎、善意的執行理念,彰顯了司法人文關懷。

那麼,“寬限”是否會讓某些被執行人“鑽空子”,從而規避執行呢?

據介紹,寬限期的申請、審核、決定等事項均在法律規定的框架之內完成,以公開、公正的聽證審核程序為核心,以“夯實基礎、倒逼責任、嚴守底線、加強管控”為原則。

本案中,執行法官著重審核了寬限實施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被執行人暫無履行能力的客觀原因及恢復履行能力的可能性;被執行人提供擔保的類型、金額及必要審批手續;以及被執行人是否可能存在濫用“寬限期”拖延執行、規避執行行為等等。

此外,對於符合給予寬限條件的被執行人,仍強調倒逼責任落實,嚴懲規避行為,確保案件執行過程中財產查控“不停擺”,必要懲戒“不缺席”,將申請人的勝訴權益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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