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湖北省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統一考試辦法》公佈啦!

湖北省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統一考試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機制,規範全省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考試和安置分配流程,提高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效率,制定本辦法。

一、考試對象

在湖北省安置的副團職及以下(含專業技術幹部)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含公務員法知識)、申論,考試採取閉卷筆試形式,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各50分,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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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組織

考試工作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統一組織,委託專門考試機構嚴格按照公務員招錄筆試辦法組織實施。

四、成績應用

(一)軍隊轉業幹部考試成績公佈後,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以此結合考核成績,作為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重要依據。

(二)根據《關於印發和的通知》(鄂轉幹〔2017〕3號)精神,在確定省直自然流向人數達不到武漢地區安置任務35%時,剩餘各職級軍隊轉業幹部名額從武漢地區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中調劑,調劑依據為軍隊轉業幹部考試總成績。

武漢地區安置的副團職及以下軍隊轉業幹部(含專業技術幹部)按個人自願原則,以個人考試成績排名和各職級調劑名額數,確定省直接收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檔案考核、立功受獎、邊遠艱苦地區及特殊崗位、軍齡、職務等級計分確定名次。

(三)省直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根據當年省直軍轉安置計劃,按考試、考核的總積分(筆試分佔50%,考核分佔50%)減去滯留扣分、培訓差額分排序後,分別劃定副團職幹部、營職以下幹部(含專業技術幹部)、女性幹部(不含副團職)的省直黨政機關公務員崗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崗位資格線(入圍線)。

本辦法由湖北省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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