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評論】舉一反三,徹查“鎘大米”為何又現江湖

●特約評論員 熊志(廣東)

鎘超標大米又現市場。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近日曝光一起鎘超標大米事件,重達99.425噸的“鎘大米”被碾壓後送去做燃料進行銷燬。經溯源,該批“鎘大米”來自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對此,益陽市回應稱,已對涉事的7家企業立案調查,具體進展將及時對外公佈。

重金屬超標大米被銷燬。

鎘是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認定的一類致癌物,對人體的危害無需贅言。所幸這批次“鎘大米”被及時發現並銷燬,沒有流入餐桌。不過該追問的是,涉事企業供應的“鎘大米”,是否流入了其它地方的市場,甚至已經走向餐桌?

不管怎麼說,“鎘大米”從生產地層層闖關,最終被銷往全國,而且已經被製作成米線,直到銷售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抽查時才發現,這種監督力度實在是後知後覺。它說明從源頭的生產到中間環節的加工,把關都失守了。

而且更關鍵的是,“鎘大米”的來源地湖南,並不是第一次捲入類似事件。像前些年鬧得沸沸揚揚的“鎘大米”風波,有“有色金屬之鄉”稱呼的湖南就是重災區。而具體到益陽當地,2017年,有企業將鎘嚴重超標稻穀所加工成的大米,銷售到全國各地,最終16人因此被判刑。更早一點的2015年,益陽也上演過“鎘大米”案件。

根據報道,“鎘大米”的形成,通常不是人為添加,往往是水稻種植過程中的土壤汙染,比如農藥化肥超標,或者企業排汙,進而導致土壤的鎘元素超標。

這種汙染的路徑,的確比較隱蔽。但有教訓在先的前提下,監管的端口理應前移,強化源頭把關,至少要對相關的大米生產企業,加大抽檢抽查的力度。同時,以嚴格的執法懲戒,倒逼企業自律,提高銷售“鎘大米”的違法成本。

然而直到被做成米線前,這批“鎘大米”都是暢行無阻。而且注意,“鎘大米”的查處時間為2019年4月至2019年7月,跨度長達3個多月,涉及的企業有7家之多。多個企業長時間的集體違法銷售說明,益陽市當地對“鎘大米”的市場監管,出現了很大的空白。

益陽市已經對涉事企業立案調查,查清全部“鎘大米”的流向,是淨化市場的必要之舉。但需要調查的,不僅僅是企業責任,還有市場監管部門的主體責任。特別是在“鎘大米”再三出現的情況下,必須反思,地方監管一再失守的背後,是否存在太多的食品安全漏洞?

另一方面,考慮到“鎘大米”的源頭,往往是土壤汙染,在強化對大米生產銷售的全流程監督檢測同時,對土壤汙染同樣得有針對性的治理手段。

土壤中的鎘等重金屬超標,說到底主要還是企業生產排汙所致,這同樣對應著一種更深層次的監管責任。所以大米生產企業要管,排汙企業同樣要抓。地方不能為了地方經濟而放任縱容,用透支環境的方式來換取GDP,最後再將汙染的代價轉移給“鎘大米”的銷售地區。

食品安全問題重於泰山,尤其大米還是基本的口糧,而且食用鎘超標大米的危害,不會立即出現,而是會有很長的潛伏期。鑑於這種隱蔽性,更得強化源頭治理,特別是對於汙染重災區,從水稻種植到大米的加工,把好糧食安全質量關,避免“鎘大米”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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