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買房要注意了,一不小心被坑30萬!

近日昆明一名陳女士為了方便孩子上學,在附近購買了全款購買一套價值126萬的房子。意想不到是,剛剛付款幾天發現售樓部銷售的價格竟然降了30萬!

昆明買房要注意了,一不小心被坑30萬!

這種情況令陳女士無法接受,剛剛購買的期房,價格波動可以理解,但是短短半月時間前後更是虧了30萬,有種被詐騙的感覺。

雖然我們在買賣房屋時,以買房賣房以合同為準,買賣是你情我願的事,即然有了契約,得利方豈肯輕易悔約,但是遇到這種事,還是令人難以接受。

昆明買房要注意了,一不小心被坑30萬!

商品房買賣,按照市場來說,漲跌都是正常現象,你控制不了它的自然規律,就像是買東西一樣,對於小价值商品,我們可能不會有太大關注度,倒是對於大宗價值較高的商品,難以接受,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在國內更是有不少家庭舉盡全家之力,購買房屋,遇到這種情況得確令人心疼。

如果在雙方簽訂買房合同前,開發商惡意虛報價格,存在明顯的欺詐行為,那麼訂立的購房合同也不能成立,開發商應該要承擔違約責任。試想,房價在10天左右的時間價格下滑30萬之多,按照昆明目前的房價實際情況是根本不可能的,顯然開發商一方存在惡意欺詐行為,該女子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但如果開發商一方拒絕,那麼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

昆明買房要注意了,一不小心被坑30萬!

有網友表示這樣很正常:市場經濟買賣自由,憑合同簽字生效。你今天買一萬一平米,明天房地產老闆急需資金,一平降2000賣8000,你也無可奈何。豬肉漲了那麼多,老百姓都去找物價局嗎?豬還是那些豬,肉還是那些肉,38一斤的時候也買了吃,現在26也買了吃,找誰退差價?房子只不過更貴,道理是一樣。

小編認為具體還要看合同是怎麼寫的,根據合同內容,判定雙方責任。

如果你們遇到了這樣的事,你會怎麼做?評論區留下你的見解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