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親生父親猥褻了18年”——童年性侵的故事

近日,看到一條震人驚駭的新聞。17歲本該花季的年齡,小竹卻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事情起於一封17歲江西女孩的求助網貼。在帖中,小竹自曝從13歲開始,就被親生父親強姦,直到17歲。由於受到父親的言語威脅,以及考慮到父親是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所以一直沒敢報警。

“我被親生父親猥褻了18年”——童年性侵的故事


17歲少女自述:被親生父親性侵長達4年

小竹向@神奇的吐槽君投稿,標題為“被父親qiangjian的我應該怎麼辦?”講述了自己從13歲到17歲,被禽獸父親長期強姦的故事。

那年夏天,正值小竹小升初的暑假,有一天媽媽和弟弟妹妹全都不在家,父親就把小竹給強姦了,“當時隱約意識到什麼,但他說如果告訴別人不管是誰就打死我,他之前有過家暴,我真的怕他打我,然後誰也沒敢說。”小竹回憶道。

就這樣,第一次不了了之。但小竹不曾想到,這還只是痛苦的開始,之後只要家裡沒人,父親就會趁機強迫小竹與其性交。小竹不斷地逃避,“我每天都跑出去……因為家裡有我爸爸,他和我性交真的很痛。”

“我被親生父親猥褻了18年”——童年性侵的故事


小竹在這樣痛苦的日子,上了初中和高中,隨著知識面的擴大,她開始知道自己經歷了什麼。她不願原諒父親,更怕自己因此麻木,一直生活在父親的控制之下,於是終於鼓起勇氣在網上發佈了求助貼。

對於為何要忍受父親長達4年的性侵,小竹說,媽媽是家庭主婦,沒有任何經濟來源,一旦父親被抓,弟弟妹妹的學費和日常開銷將無法承擔;其次,家裡四女一男,當地重男輕女觀念濃厚,自己人微言輕怕不能引起重視;家處落後地區,思想觀念封建,受害者受到的指點將會更多。

在發佈求助網貼後,小竹在相關專業人員的建議下,於當天下午報警,完成體檢後,警方對其父親實施抓捕。


“我被親生父親猥褻了18年”——童年性侵的故事


這個時候,事情有了反轉,小竹的母親、奶奶控訴小竹,都認為是她做錯了,並要求其撤回控告,“畢竟是你的父親,如果公開他就沒法做人了;弟弟妹妹學費及奶奶醫藥費怎麼辦?孩子成長不能沒有父親。”

最終小竹被家人逼迫撤訴、寫諒解書,其母親叫人去疏通,讓父親早日出來,外婆還提出要保釋或者別的花錢手段。小竹不敢回家,熱心網友要銀行卡給她打錢也被婉拒了,“實在走投無路再說”她說。

故事或許有個好的結尾,但是這些都不重要。

我們無從得知小竹最終能不能過上正常人一樣的生活,但我們能肯定的是小竹的心裡已經被烙上了一生不可磨滅的印痕,這印痕不單單是禽獸父親對她身體上的強暴,更是家裡人面對此事態度上的冷漠。

在我看來,種種字眼,字字誅心。無非就想表達一個意思,“他是你父親,睡了你,又怎麼樣?”

這種無道理、無人倫、無節操的道德綁架真是可笑極了。

“我被親生父親猥褻了18年”——童年性侵的故事


我實在無法想象,面對自己的親生女兒,像是一朵待要綻放的蓮花,不等她開花絢爛,親手將其撕毀,將她狠狠擲於床上,做著苟且之事。我不敢想象當時的畫面,也不敢直視小竹的眼睛。眼神中的無知,恐懼,絕望交織在一起,彷彿一把利刃,深深刺在我的心中。

這個世界上從來不缺惡,只不過在你沒看到的地方。

前兩天在朋友圈看到這樣一個截圖,只能用“心驚肉跳”“道德淪喪”兩組詞來形容這個截圖裡的內容:

是的,你們沒看錯,竟然有人在售賣HIV患者的血液。

“我被親生父親猥褻了18年”——童年性侵的故事


到底是窮到什麼地步了或者是心理是有多扭曲,竟然做這種道德淪喪的事?

這難道不是謀殺,不是犯罪嗎???

賣這東西的人不就是給殺人者遞刀還推波助瀾嗎??

公開售賣HIV病人血液和提供血液的患者,這類人簡直就是社會的毒瘤,拉出去直接槍斃都不過分。

現實生活中這種人渣世間還真不少,自己活不了也見不得別人活得好,臨死前都在想多拉幾個墊背的,簡直畜生不如。


前幾天看到這樣一則新聞:肯尼亞有名19歲的女孩,在參加派對時與一名陌生男子發生關係,後來發現自己竟染上了艾滋。

女孩絕望地找到男人質問,可對方卻死不承認。

女孩一度崩潰到想要自殺,但是後來卻突然改變了主意:

她決定報復更多的男人,讓他們為此付出代價。

於是,之後的3個多月裡,她與324名男生髮生關係,年齡在20-40歲不等,有學生,也有已婚人士。

更可怕的是,他們卻渾然不知,直到被曝光出來後,這時已經過去3個多月了,在這90多天裡,300多名男性在不之情的情況下,繼續進行二次傳播......

千萬別覺得這種事只是發生在別人身上,事實證明現在每年因為艾滋病受害的群體持續上升並且年齡逐漸下降,這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在當前這個信息爆炸、飛速發展的時代,孩子們對於性的觀念越來越開放。他們好奇、刺激、多情以至於無法把控自身的行為,繼而出現一發不可收拾的結局。

如果說孩子永遠是受害者,那麼你可以看看下面這條新聞。

12月6日,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鎮下著小雨,看似平靜的小鎮裡,人們心有餘悸地議論著前幾天村裡發生的一件聳人聽聞的事情——幾天前,村裡12歲的男孩吳某康,親手殺死了她34歲的親生母親陳欣(化名)。

“我被親生父親猥褻了18年”——童年性侵的故事


陳欣被害後的第二天上午,王梅發現陳欣並沒像往日那樣將一樓客廳朝街的大門拉開,而是大門緊閉不見人影,於是敲門詢問,但並沒有人來開門。

後來,他叫來了吳某康的外公陳某華,外公叫門時吳某康才把門打開,見到外公,吳某康說“我媽去外面了,沒在家”。看到當時吳某康衣著整潔,一樓並沒有血跡,吳某康的外公並沒有多想,他還擔心吳某康和他兩歲的弟弟餓,便讓他們到爺爺家吃了早飯。

大人們難以料到,這個12歲的孩子城府會這麼深。

據村民講述,實際上,當時吳某康將二樓臥室門反鎖,把鑰匙收起來,把沾了血跡的衣服換下,作案的菜刀也被扔到房屋後的魚塘中,神情鎮定地應對著外公的問詢。

因為一直沒看到陳欣出現,有鄰居提醒外公:“感覺不對勁,還是找一找你女兒。”就這樣,陳某華開始在二樓尋找女兒,發現臥室門被反鎖後,他爬窗戶進入臥室。

當從窗戶外看到女兒時,陳某華一下子懵了,“屋裡到處是血,凳子都倒了,女兒渾身是血倒在地上,雙手被砍斷,手腕裡的骨頭露了出來,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傷口,頭皮血肉模糊,身上至少二十多道傷口。”

陳欣就這樣死在了臥室,陳某華跪在女兒身旁大哭起來。

12歲的吳兵殺死自己母親後,親屬在沅江市泗湖山鎮的一家賓館見到他。面對親人的痛苦和疑惑,他顯得若無其事,從嘴裡擠出了“媽媽不好”4個字。他承認自己錯了,但不是什麼大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一個12歲的孩子,從家庭希望的種子變成了手持兇器的殺人魔鬼。

這些事情,到底怪誰呢?是怪那個禽獸不如的父親,還是冷漠無情的家庭;是那個出賣血液的艾滋病患者,還是那個親手弒母的孩子。

其實都不盡然,更重要的是每個家庭對於人身、性、危險這些敏感話題的教育問題。

試想,如果冷漠的家庭可以早點擺正家庭教育,早點認識到對孩子的性侵會造成巨大心裡陰影,17.8歲的少女如果早點有了性安全意識,選擇報案,那麼會不會那個禽獸的父親所造成的傷害就會更低一點呢?

如果那個被傳染的患者提早預想到了艾滋病會對人造成多大的危害,那麼他會不會做出防護和預防工作呢?如果那個親手弒母的孩子能夠在小的時候瞭解到生命重量的意義,那麼會不會就不能產生如此的悲劇呢?

“我被親生父親猥褻了18年”——童年性侵的故事


如此看來,其實發生慘劇的劊子手就是我們自己,是我們忽視了對於孩子及自身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忽視了對於生命的虔誠和尊重。

少年強則國強,願我們所有的孩子們都能夠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保護自己。

如果有一盞神燈在我面前,我會許願“世界和平”。

如果沒有神燈在我面前,我會更加註重安全,尊重自己的生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