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銀基金旗下產品“踩雷”:涉及8只專戶1只公募基金累計8.5億元,並涉嫌未信披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兩則判決書,揭開了民生加銀基金旗下專戶和公募產品“踩雷”多個問題債券的詳情,其中涉及8只專戶,1只公募基金,累計金額約8.5億元。

經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在涉及的公募產品方面,截至2019年12月20日,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持有“16皖經03” 8000萬元,但卻未及時在相關臨時報告及定期報告中進行披露,涉嫌未及時披露基金重大事件。

“踩雷“債券一:2.5億元的“16皖經建MTN001”

根據判決書信息顯示,在民生加銀基金訴安徽省華安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華安公司)證券交易合同糾紛一案中,經法院查明,安徽華安公司於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2日發行了“安徽省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債券簡稱“16皖經建MTN001”,債券代碼101684001,期限三年,起息日2016年9月23日,兌付日2019年9月23日,實際發行總額10億元,票面利率4.88%。

值得注意的是,債券名稱中的安徽省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92年7月29日,於2020年4月14日變更名稱為安徽省華安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安徽華安公司發佈《安徽省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未按期兌付本息的公告》,載明“由於公司流動性資金緊張,本期中期票據未按期兌付本息,公司正在積極籌措償債資金。”

記者注意到,根據《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債券持有明細查詢表》顯示:截至2019年12月17日,“民生加銀-添鑫3號資產管理計劃”債券賬戶中持有“16皖經建MTN001” 5000萬元,“民生加銀-招商財富2期資產管理計劃”債券賬戶中持有“16皖經建MTN001”1億元,“民生加銀易方達資產添鑫1號資產管理計劃”債券賬戶中持有“16皖經建MTN001”1億元。

也就是說,上述三個資產管理計劃累計持有安徽華安公司發行的“16皖經建MTN001”債券共計2.5億元。

一審法院最後判定,安徽華安公司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民生加銀基金 “安徽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本金2.5億元以及相關的利息和訴訟保全責任保險費。

“踩雷“債券二:6億元的“16皖經03”

除了這次“踩雷”,記者還注意到,民生加銀基金旗下多個產品在另一個債券上也“踩雷”了。

在民生加銀基金訴安徽華安公司債券交易糾紛一案中,經法院查明,安徽華安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三期)”,債券簡稱“16皖經03”,債券代碼136699;期限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上市日期為2016年10月14日。

2019年8月6日,安徽華安公司發佈《安徽省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關於“16皖經03”公司債券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公告》,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2019年9月4日,安徽華安公司發佈《安徽省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關於“16皖經03”公司債券回售實施結果公告》,載明: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對本期債券回售情況的統計,“16皖經03”回售有效登記數量為1386.9萬張,回售金額為13.87億元。本期債券未回售金額為1.13億元。

但在2019年9月10日,安徽華安公司又發佈《安徽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三期)未按期足額兌付利息及回售本金的公告》,載明:截至兌付日日終,發行人未能按照約定將“16皖經03”兌付資金足額劃至託管機構。

記者注意到,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證券持有信息(滬市)》顯示:截至2019年12月20日,多個專戶和一隻公募產品共計持有“16皖經03”債券59999萬元。

具體如下:

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持有“16皖經03” 8000萬元,並處於凍結狀態,顯示為“該賬戶中另有債券或基金等已提交進入回購交易質押品保管庫”;

2、“民生加銀基金-杭州銀行-民生加銀-撫順銀行添鑫19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持有“16皖經03” 5000萬元,並處於凍結狀態,顯示為“該賬戶中另有債券或基金等已提交進入回購交易質押品保管庫”;

3、“民生加銀基金-光大銀行-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6皖經03” 19999萬元,並處於凍結狀態,顯示為“該賬戶中另有債券或基金等已提交進入回購交易質押品保管庫”;

4、“民生加銀基金-寧波銀行-江蘇省國際信託-江蘇信託秋實1號單一資金信託”持有“16皖經03” 5000萬元,並處於凍結狀態,顯示為“該賬戶中另有債券或基金等已提交進入回購交易質押品保管庫”;

5、“民生加銀基金-寧波銀行-長安國際信託-清徐農商單一資金信託計劃”持有“16皖經03” 2000萬元,並處於凍結狀態,顯示為“該賬戶中另有債券或基金等已提交進入回購交易質押品保管庫”;

6、“民生加銀基金-廣州農商銀行-易方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6皖經03” 20000萬元,並處於凍結狀態,顯示為“該賬戶中另有債券或基金等已提交進入回購交易質押品保管庫”。

最終一審法院判定,安徽華安公司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民生加銀基金“安徽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三期)”本金約6億元以及相應的利息和費用。

因債券價值大跌淡出前五大

不過,據記者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16皖經03” 8000萬元,在2019年3季報和4季報都沒有出現。

根據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披露的2019年4季報顯示,前五名債券的投資明細分別為電氣轉債、16北固債、光大轉債、17山高EB和國開1704。

即使是持倉最多的電氣轉債,公允價值也僅為5632萬元,而第五位的“國開1704 “,價值為3689萬元。也就是說,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持有的“16皖經03”,如果是按8000萬元的價值進行計算的話,不僅應該在前五大持倉債券中披露,而且還是第一位。

回看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過往的季報中,在2019年一季度末發現該債券身影,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持有80萬張“16皖經03”,持倉市值將近8000萬元,而到了2019年3季度末,也就是“16皖經03”未能如期兌付的那個季度,已經看不到該債券身影。

民生加銀基金在回覆記者採訪中表示,“依據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法規及基金季報XBRL模板,關於債券基金披露的要求是‘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對標的債券的公允價值計價以中證估值為準。截至2019年基金三季報及四季報披露日,信用雙利持有的‘16皖經03’按中證估值計算的公允價值並未進入前五大債券持倉。一審判決書中該基金持有‘16皖經03‘(代碼136699)8000萬元,不是上述信息披露法規中的公允價值,而是作為訴訟標的的債券本金。我司以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以債券面值、利息及罰息為追償目的而非以債券當前中證估值為準。“

簡單來說,就是之所以未列在前五,是因為其公允價值已經不是8000萬元了,而且是已經低於3700萬元。可見,截至2019年3季度末,該債券的持倉價值已經大幅下降。

問題債券未及時披露

既然是債券價值大幅下跌,但從該債券未能如約兌付的2019年9月10日開始至今,也並沒有看到該基金有相應的債券估值調整的相關公告。

按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基金髮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兩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並登載在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從持倉來看,8000萬元價值的債券,彼時已經佔到2019年3季度末基金資產淨值的8.5%以上,從最新的持倉佔比來看,更是佔到2020年3季度末基金資產淨值(約為7.68億元)的10%以上,對於基金的影響不可謂不大。

對此,民生加銀基金相關人士表示,“沒有臨時公告,主要是因為都體現在基金淨值上了,所以沒有單獨公告。”

有意思的是,民生加銀基金在今年9月份時卻臨時公告對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19恆大01”(債券代碼 155406)及“19恆大02”(債券代碼 155407)進行估值調整。

另外,民生基金方面回覆稱關於訴訟信息在2019年的年報中有相關披露。記者查詢後發現,在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2019年年報中提及:“本基金持有安徽省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的16皖經02(代碼:136545)和16皖經 03(代碼:136699),兩隻債券已分別於2019年7月15 日和2019年9月9日發生實質違約。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對債券發行人資產實施了首封。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也就是說,首先,基金投資者並沒有第一時間知悉基金“踩雷”的事情,因為沒有及時進行臨時公告,而是直到今年3月底披露的年報中,基金投資者才能注意到關於基金“踩雷”的信息,而且還不只“16皖經03”一隻,還包括了“16皖經02”。

其次,基金投資者在年報之前這段時間每天看到的基金淨值,如果已經包含了這部分債券帶來的影響,那麼基金投資者在這些交易日中買入的話,是不是相當於買入一隻帶有問題債券的基金,但自己卻完全都不知道,因為在年報之前的所有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中都沒有體現,對於投資者來說,這樣的信披顯然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的第二條就存在相悖。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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