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若受控 馬來西亞有條件限制措施或可提前結束

中新網11月12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等地9日起實施有條件的行動限制令,主管馬來西亞防疫事務的國防部高級部長依斯邁沙比裡強調,一旦各州新冠疫情受到控制,有條件的行動限制令可以提前結束。

依斯邁沙比裡7日宣佈,柔佛、吉打、檳城、霹靂、森美蘭、馬六甲及登嘉樓州,9日起實施為期4周的有條件行動限制令,直到12月6日。他還表示,已經實施該限制措施的雪蘭莪、吉隆坡、布城和沙巴,實施期限也延長至12月6日。

11月11日,依斯邁沙比裡表示,當局在馬來西亞大部分州屬實施有條件行動限制令,是為了在疫情進一步擴散前防患未然。若等疫區變成疫情最嚴重的“紅區”之後,再實施就為時已晚。

依斯邁沙比裡說,以雪蘭莪州為例,當局最初只封鎖巴生區,但疫情逐漸擴散到八打靈、鵝嘜、烏魯冷嶽等地區。衛生部評估風險後,政府同意提前封鎖整個雪蘭莪,以控制人群移動從而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

他說:“這(有條件行動限制令)是防範措施,在疫情擴散前先主動封鎖,不是等擴散後才設法控制。我們不要亡羊補牢,那太晚了。若疫情接下來沒繼續擴散,有條件行動限制令可以提前結束。”

(原標題:疫情若受控 馬來西亞有條件限制措施或可提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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