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為什麼被人抵制?


代孕為什麼被人抵制?


“為了不想走夜路的時候被人打暈帶走,第二天躺在冰冷的手術檯上。”

代孕一個爭議點,在於代孕。在中國,代孕不合法。2001年,衛生部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就明確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且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2015年,國家衛建委等12部門成立了全國打擊代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印發了《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但由於相關法律依然空白,只能對於從業者進行行業內的處罰,而對委託代孕者及代孕者沒有相關的法律禁止,也在一定程度上給一些機構和個人以鋌而走險的可能。

代孕,需要代孕母親提供子宮,以十個月的孕育為代價,還要承受身體的變化、孕期的風險甚至是生命的威脅。且不同於身外財產的租借一樣可以隨時中止。涉及一系列健康問題、倫理問題、法律問題乃至社會問題。倘若放開代孕,等於事實上承認了將人的工具化,進而對“人人平等”的理念作出了根本挑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曾在一次講座中談到,倘若代孕合法,必然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一本關於印度代孕的調查書中提到,底層人群中,經常出現丈夫逼迫妻子通過代孕貼補家用的情況。在代孕過程中,代孕媽媽無法保護自己,大部分的利潤被中介機構抽走。且需要事先簽署合同,放棄對孩子的一切權利。極端情況下,還需要放棄對自身的醫療決策權,倘若在生產過程中發生意外狀況,優先救治胎兒,而非自己。在這個過程中,弱者顯然已經被完全工具化了。倫理但網友們的爭議點,並不僅僅只在於代孕。

儘管代孕屬於違法,但客觀上又存在剛需,一方面是生理疾病所導致,倘若女方子宮有問題,想要擁有自己的孩子,只能借別人的子宮。根據三聯生活週刊梳理,一則上世紀90年代的調查數據顯示,育齡人群中的不孕不育率僅為3%-5%,低於發達國家的5%-8%的比例。許多醫院看到了商機,一時間許多醫院出現了相應的業務。另一方面是失獨家庭。大齡失獨女性多數已經進入絕經期,喪失了生育能力,需要幫忙尋找捐卵者。此外,隨著經濟發展,女性在經濟生活中的參與度越來越高。生活在大城市的職業女性,在事業和家庭中艱難尋找平衡。為了不影響事業發展,很多人選擇凍卵,甚至多次流產,進而導致子宮、卵巢均出現問題。但鄭爽的情況顯然不同於上述任何一條。

明星代孕,更多是利益考量。每年,一個頂流藝人背後流動的資金量數以億計,倘若因為十月懷胎而使得工作中止,損失屬實不小。更何況,對於不少女藝人而言,懷孕生子還有導致人設崩塌的風險,進而影響其未來的收益。為了演藝事業不致中斷,影響工作計劃和收入,明星選擇代孕,本也不是什麼罕見操作。法律禁止,剛需存在。為了規避法律風險,剛需者只能出國,在各個不同的法律體系中尋找空間。

而且最怕的就是強者對於弱者的剝削,或許女性的自身安全都沒有辦法得到保證。打胎棄養等問題,這不符合以人為本的價值觀。女方父母數次動了“打胎”、“棄養”、“讓別人領養”的念頭。錄音一開始,女方父親就提出棄養,遭男方父親拒絕:“這在美國都是犯法的”。女方父親態度依舊強硬,“這兩個孩子就一句話不能要”,同時女方也提出打胎的想法。但因為七個月的胎兒不能打,隨後,女方母親只好表示,孩子打不掉也可以送給別人,找個機構讓別人領養。大眾是樸素的,比起關注代孕這種倫理問題,生下孩子不撫養,並有遺棄之意,性質顯然嚴重得多,很容易被認為是沒有責任心的表現。

鄭爽事件的發酵讓這條黑色的產業鏈也漸漸浮出水面。國家該怎麼完善法律法規來保護這些弱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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