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0年齊魯金融之星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黨委組織部、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幹部人才隊伍建設的要求,加快建設一支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高素質金融人才隊伍,按照《關於加強全省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6〕36號)和《齊魯金融之星選拔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7〕93號),現就做好2020年齊魯金融之星推薦選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突出實用性、緊缺性、市場化,加快培育一支技能高超、素質過硬、適應金融業創新發展實際需要的金融骨幹專業人才隊伍,為全面落實"重點工作攻堅年"部署,推動金融業更好地服務全省重大發展戰略,加快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金融人才支撐。

二、推薦主體及名額分配

省管企業、駐魯金融機構負責省本級人選的推薦,推薦人選一般不超過2名。

各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黨委組織部、財政局負責除省管企業、駐魯金融機構省本級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組織)人選的推薦,最多可推薦10人。本市同一單位(系統)推薦人選一般不超過2人。為加快提升濟南市、青島市、煙臺市在新舊動能轉換中的核心引領作用,貫徹落實好省委組織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菏澤市人才發展的若干政策》(魯組發〔2015〕65號)有關要求,濟南市、青島市、煙臺市和菏澤市最多可推薦人選15人。為加強我省地方金融組織人才隊伍建設,各市推薦人選中應至少有1人來自地方金融組織。

齊魯金融之星推薦選拔工作面向已在我省金融機構(組織)工作的優秀人才開展。採取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不受理個人申請。同一人選只得通過一家推薦主體申報,如出現重複申報問題,該推薦人選資格作廢。

三、推薦選拔有關要求

(一)推薦範圍和條件

齊魯金融之星推薦選拔的範圍為全省各類金融機構(組織)。推薦條件、程序按照《齊魯金融之星選拔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省管企業、駐魯金融機構的市級以上機構(權屬單位)和市管金融機構高管,及上述單位縣級分支機構(權屬單位)正職不列入推薦範圍;上述範圍無法涵蓋的地方金融組織正職不列入推薦範圍。本次推薦選拔將突出"鼓勵引進、重視業績、緊缺實用、服務山東"的導向,推薦對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在評選中將優先考慮或有所側重:

1、2019年以來通過市場化選聘方式從海外、省外引進的人才在評選中優先考慮。

2、推薦對象和所任職金融機構(組織)在支持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鄉村振興、海洋強省、三大攻堅戰、軍民融合、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區域協調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八大戰略中做出較大貢獻的在評選中優先考慮。

3、在科技金融、創業金融、財富管理、產品研發、金融公關、金融數據分析、信息技術、私募基金管理、投資銀行、信託項目管理、保險精算、金融要素交易市場、互聯網金融、小微金融等人才緊缺崗位和領域,以及金融戰略、金融行業、金融市場研究方面具有較高專業素質、突出業績和創新能力,在業界有較大影響,得到同行專家廣泛認可的在評選中有所側重。

4、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不得申報。

(二)有關工作要求

1、紮實搞好宣傳發動工作。齊魯金融之星是全省金融技能崗位勞動者中的優秀代表,各市、各單位要以推薦選拔為契機,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地宣傳推薦選拔齊魯金融之星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金融人才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貢獻,引導和鼓勵廣大金融技能崗位勞動者爭當齊魯金融之星,在本地區本單位努力營造重視人才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政策措施,抓好各項待遇落實,充分發揮齊魯金融之星的引領帶動作用,激勵廣大勞動者立足崗位幹事創業、建功立業。

2、嚴格推薦選拔標準和條件。各推薦單位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健全評審機制,嚴格評審標準和程序,按照規定要求推薦選拔齊魯金融之星。要在統籌考慮不同業態、不同崗位特點和領域、區域分佈的基礎上,將推薦名額向我省金融人才緊缺領域傾斜。要廣泛聽取採納同行專家、基層群眾等各方面的意見,確保推薦選拔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3、精心做好申報推薦工作。齊魯金融之星推薦選拔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市、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按照要求組織填報相關材料,在受理申報後,應對申報材料進行核驗和初步評審形成初步人選。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和本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推薦單位領導班子集體)審定後,形成推薦人選,並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報齊魯金融之星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省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各單位要對申報材料嚴格審核把關,確保資料填報完整、真實、準確。省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將在考察環節對申報材料原件進行核驗。對於申報材料中出現填報內容前後不一致,證明材料與申報表格填報內容不一致,隱瞞真實情況虛假填報重要信息等問題的,取消個人的申報或入選資格,對推薦單位予以批評。性質特別惡劣的,取消推薦單位的推薦資格。

四、申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一)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1)齊魯金融之星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必須包括推薦工作組織情況、申報材料核驗情況、公示情況、推薦意見,並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2)《齊魯金融之星申報人員評審表》(附件1,報WORD電子版和紙質表一式6份,用A3紙印製);《齊魯金融之星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彙總表》(附件2,報PDF掃描版和EXCEL電子版);申報人員業績材料2000字左右(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報PDF掃描版和紙質表一式6份,用A4紙印製)。

(3)《齊魯金融之星申報表》(附件3);申報人員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書、主要創新成果以及相關證書等材料,並註明已審驗(原件由推薦單位負責審驗);其他能夠證明申報人突出業績、先進技能水平、業內較大影響力的佐證材料,並註明已審驗(原件由推薦單位負責審驗)。

上述材料除第二項外,其餘只報送PDF格式掃描件。報送的有關材料電子版可自行登陸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


http://dfjrjgj.shandong.gov.cn)下載。

(二)時間要求。申報材料報送時間截止6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郵寄材料以寄送時間為準。

諮詢電話:0531-86061572、8606258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材料報送地點: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舜耕路42-1號天舜大廈502室(盧聖欣 15562631533;王玥 13356691220)


附件:1.齊魯金融之星申報人員評審表

2.齊魯金融之星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彙總表

3.齊魯金融之星申報表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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