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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是一種綜合性藝術,而構成戲劇的各種藝術元素並不全是戲劇藝術的元素。因此,在任何一種戲劇樣式中,這些非戲劇的藝術手段,只有經過某種程度上的戲劇化,才有可能成為綜合性的戲劇藝術的一個組成部分。而演員中心的戲劇的特點,正在於使舞臺上的一切非戲劇的手段都通過演員這個中心實現必要的戲劇化轉換,由此構成一部完整的戲劇,構成一個整體。四、主角和配角演員中心的國劇是以舞臺上的演員為核心的表現手段的,演員中心制發展到極致,就是由一個到兩個主要演員或曰主要腳色在舞臺上表演,而其他的演員或人物,都成為其陪襯。
所以在元雜劇時代,戲劇表演團體只需要一名具有演唱能力的演員,其他演員並不需要擁有這種特殊的演唱能力,而不具備演唱能力的演員在這樣的表演團體裡的地位,肯定是遠遠低於那位主唱演員的,他們必然要成為主唱演員的陪襯。實際上,即使是在戲劇表演團體的規模擴大以後,為了儘可能降低演出成本,戲劇班社裡擁有較高表演水平的主要演員數量,也是受到限制的。相當多並不重要的舞臺人物,都可以由水平相對較低的演藝人員承擔。如果從中國戲劇史上文本與舞臺之間的分離這個角度看,“湯沈之爭”複雜的內涵裡,還存在與所謂的形式主義與反形式主義全然無關的另一個重要方面。
就我們在舞臺上最常見的情況而言,無論文戲還是武戲,每當劇情發生至戰場、宮廷等人物眾多的場景,都需要一些專門擔任 “龍套、宮女”的演員;他們有些是由跟隨劇團學習表演的初學者擔任,或者由在劇中沒有重要腳色的演員擔任,這些演員在舞臺上,主要只是起著為劇情烘托氣氛的作用,並不對劇情的發展與演進起任何的影響,他們的存在,以及他們的活動,始終是在為映襯主要角色的存在與活動服務的。戲劇是由舞臺人物持續活動的全過程構成的,而在戲劇過程中的每個瞬間,多數情況下都有一個以上的人物在活動。
但由導演的意圖決定舞臺上覆數人物的行動方式,並不是戲劇惟一可取的結構。換言之,假如舞臺上所有人物活動的意義,都只是體現在為了幫助主要人物活動這個層面上,那麼,這樣的戲劇舞臺同樣可以具有很強的整體效果。這也正是國劇表演形式很重要的特點之一,如果說舞臺表演過程中出現的所有因素都應該形成一個整體,尤其是出場的所有腳色都應該圍繞著戲劇性有機地融為一個藝術整體的話,國劇是用突出舞臺上的主要演員的表演這一方法,使非主要演員的動作都退而成為主要演員表演的背景,從而將整個舞臺上所有因素融為一體的。
國劇表演的奇妙之處,就在於舞臺表演並不需要通過外在於演員的手段實現出它整體上的戲劇效果。不管舞臺上同時有多少角色,實際上正在行動的,或者說在推動戲劇發展進程的角色,始終只有一到兩個。在某種意義上說,國劇舞臺上只有主角,沒有配角。說國劇只有主角沒有配角,是指在一個演員表演時,其他演員馬上就可以如同一件僵硬的道具一般木立在舞臺上,他可以甚至應該是面無表情的,沒有行動的,在這時,他實際上並不參與到舞臺上正在發生的戲劇過程之中去,更確切地說,這時他實際上已經成為正在表演的中心人物的一種點綴,一個背景。
在某些場合,處於戲劇情境中心的角色可以不顧在舞臺上的所有其他腳色,獨自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作自我表白;在另一些場合,國劇舞臺上也可以有兩個或更多人物在互相作情感的或者是敘事的交流,可以有局部的激烈交鋒,在這時,所有其他腳色都暫時失去了他們自身在舞臺上的存在意義,直到處於戲劇情境中心的主要人物從他的獨白或與特定對象的對白之中退出來,回到由他們和其他所有處於舞臺上的人物共同組成的關係情境。這就是說,在國劇舞臺上,不是沒有表演的整體性,而是這種表演的整體性,就存在於主要角色身上。主要角色就是整體的象徵,就是整體。
至於這種雛形的“導演”最終沒有發展成為戲劇舞臺上的表現主,體,更是由於缺乏歷史的動因。第三節文本與舞臺人們可以通過不同的途徑欣賞戲劇,因為從本質上看,戲劇可以有不同的存在形式。當人們在討論戲劇的藝術價值時,至少可以從兩個完全不同的層面上去討論,那就是它的劇本層面和它的演出層面。劇本不僅僅是文學,它也可以而且應該是戲劇,但以劇本形態存在的戲劇,演員的表演始終是中國戲劇舞臺上的中心,我們並不是在暗示中國戲劇的所有文化價值都來自並且只來自於演員以及他們的表演。中國的文人一直在戲劇的存在方式與價值取向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參考資料:《中國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