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一直以來多以“鐵飯碗”著稱,在大家理解的鐵飯碗中,無非就是編制穩定,待遇有保障,怎麼都餓不死。大家的印象中,公務員是不會下崗的,但時不時也會聽到一些公務員被開除的消息。今年的鐵飯碗更鐵了,看看開除一個公務員的條件,比招一個還難。
我們都知道,公務員受《公務員法》制約,不受《勞動法》制約,所以在用人,待遇上都和普通勞動者有很大區別。在一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雙方不滿意的情況下可以隨時走人,可是公務員就不是這樣了。
《公務員法》規定,以下5種情況下的可以辭退公務員:
1.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
這一條,看上去和一般私企差不多 , 完不成績效考核嘛,當然要辭退!然而實際上,公務員的考核和一般企業的考核完全不同,每年被評定為不稱職的公務員少之又少,一般都是出現嚴重的違紀情況。連續2年不稱職,除非是你自己不想幹了!
2.不勝任現職同時拒不接受其他安排
一般企業不勝任現有職位,那等待你的多半是辭退 。不過公務員就不一樣了,你能力不夠,給你換個位置就是了,如果一直不勝任就一直換,總有一個適合你的位置。能通過公務員考試的也都不是一般人了,不可能沒有崗位讓你做的!
3.機構調整導致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不接受合理安排
這一條就同上一條一樣了,只要接受組織安排,總會給你安排一份工作的,除非你自己不願意幹了。
4.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天或者一年內累積超過30天
這一條就不用多說了吧!無正當理由曠工15天,已經是很寬鬆的限制了,在一般企業曠工3天,那開除沒跑了。而且連續曠工15天,只有你不想幹了這一種可能!
5.不遵紀守法,或經教育不改變,不適合在機關工作
這一條就是公務員最需要當心的了,在體制內違紀違法是很危險的,如果觸碰紅線,是直接開除的。當然,遵紀守法是每個人的責任,只要自己不作死,那還是很安全的。
綜上所述,一個公務員只要是老老實實幹活的,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一般沒有人能夠將你開除,每年想招一個公務員,大把人要考,單位就等著挑了,但是呢,如果想開除一個公務員,你不在工作上犯錯基本是不可能開除你的。今年的公務員省考又要大量招人了,如果各位想拿“鐵飯碗”,不妨去試一試!
在此錦鯉祝大家能順利考過,好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