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除了正常上下班還能這樣掙外快

有人說公務員可以做副業,但根據國家公務員的管理規定,無論是《公務員法》還是《事業單位的行為規範》,都要求所有公務員不得兼職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這是紅線。是定的實實的。是不能逾越的。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將受到紀律處分,直至被開除公職。都這樣了,公務員還能從事什麼樣的副業來增加額外收入?

公務員除了正常上下班還能這樣掙外快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下三點是堅決不能觸碰的:

1、公務人員不得兼職領薪酬。不得在下屬事業單位或者企業兼職並領取報酬,如果確實需要,公務人員需要在下屬事業或者企業兼職的,必須經有關部門按照程序嚴格審核,而且只能領一份工作,享受一份待遇,不能重複領取。如若違反,必受處分,直至開除公職。


2、公務人員不得合夥辦企業,不得入股開公司。公務人員本人的名字不得出現在合夥人、股東名單之上,尤其是與自己從事的工作行業相近或者相同的,更是犯了大忌。同樣,也不能人事生產經營,不能承包、承租等。如若違反,必受處分,直至開除公職。


3、公務人員不得從事個體經營,不得辦小作坊、小商鋪,成為工商個體戶,或者私營小商販。總之,本人名字不得

出現在工商營業執照上面,是堅決不允許的,給親戚朋友幫忙掛個虛名不領工作也是不行。如若違反,必受處分,直至開除公職。

以上三方面,是公務人員的紅線,堅決不可逾越。

公務員除了正常上下班還能這樣掙外快

那麼,是不是覺得公務人員就這樣被捆死了,死守著一點點微薄的工資,什麼都不能幹呢?也不完全如此 ,那麼,到底有哪些是公務人員可以正常獲得的額外收入。他們可以從事哪些方面的副業來增加自己的額外收入呢?

公務員除了正常上下班還能這樣掙外快

1、作長期投資。如果有閒錢,買個房,置個產,買個基金,買個原始股,搞個小投資,只要不影響工作,不佔用工作時間,都是合情合理的。


2、利用自己的技能,幫別人做個賬、報個稅什麼的,或者複雜點畫個規劃圖紙、做個項目本子,收取一點費用,也是合情合理的,同樣也不要影響到自身工作。


3、幹體力活。如果沒有什麼特殊技能,那下班了找些苦活累活,出賣勞動力賺錢,也不違法。


4、有能力搞個發明創造,申請個專利、特許權經營等取得的收入,也是合理合法的。


5,收取租金,多餘的房屋、車輛出租,不是承租,也算合法。


6,搞創作。有文字功底的最好啦,可以寫寫書寫寫小說,賺稿酬,這個合法合理,是正當收入。而且還可以配合工作,在行業報刊媒體上投送關於本職、本單位工作的宣傳稿件調研文章,不僅超額完成了工作任務,而且這類稿件發表難度低,單位還會給予獎勵。其它如攝影、編輯、拍照片,還有時下最火的自媒體,都是創作的類型,不違規不違法,搞得好了還會名利雙收,有利於仕途晉升。


7, 家人朋友經商,發揮聰明才智,利用自己的行業知識和經驗,幫忙出謀劃策,雖然不能取得直接收入,但為家人朋友節約了費用、節省了成本、賺取了超額利潤,也算自己間接受益。


8,擺地攤 綜合上述,不難看出,公務員、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通過自己的合法付出,從事一定範圍內的經濟活動,是不違規的,那麼從另一方面說明,公務員是可以擺地攤的!

擺地攤的內容,是部分綜合自“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騰訊新聞等。理性分析合理猜測,如果當地紀委或者公安局不允許擺攤,當錦鯉我沒說過!

紅線不能觸碰,這是重點。時下正流行的一種做法,法無禁止即可為,更為合適一點。其中細節,自己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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