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4.5億賠款,對應中國4.5億人,恥辱因誰而生

《辛丑條約》,也被稱作“辛丑各國條約”、“北京議定書”,是滿清政府與英、美、俄、法、德、意、日、奧、比、西、荷十一國所簽訂的一個條約,毫不誇張的說,它是中國近代史上最不平等、最喪權辱國的一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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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主要有12款,另外還有19個附件,其中內容主要可以分為四個大塊:

道歉懲戒修約外交改制拋開其他,我們來看辛丑條約中的賠款部分。賠款屬於“懲戒”的一種,它涉及條約第6款,要求中國對各國列強賠款4.5億兩白銀,年息4釐,價息合計超過9.8億兩白銀,這還不包括地方政府的2000萬兩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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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在《辛丑條約》上的簽署


不僅如此,列強蠻橫至極,還要求清政府以關稅和鹽稅等作抵押,當真是要比打家劫舍的強盜還兇狠百倍。

清政府的賠款由各國列強分配,其中俄國賠款1.3億兩、德國賠款9000萬兩、法國賠款7000萬兩、英國賠款5000萬兩、日本賠款3480萬兩、美國賠款3200萬兩、意大利賠款3200萬兩、比利時賠款850萬兩、奧地利賠款400萬兩、荷蘭賠款78萬兩,至於剩下的40多萬兩,則由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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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氣憤的是,這些賠款加起來一共4.5億兩,正好對於當時中國的4.5億人口,這其中的寓意不言而明。列強的目的就是羞辱清政府,4.5億人每人賠款一兩,如此令人髮指,簡直就是恥辱至極。

辛丑條約的簽訂,使清政府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同時,由於辛丑條約確定的鉅額賠款,清政府在各地開始增加各種稅捐,把賠款轉移到普通百姓身上,給中國人民帶來了空前的災難。

而這一切的造成,與一個女人脫不開干係,她就是慈禧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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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即為孝欽顯皇后,她是同治皇帝的生母,也是清朝晚期的實際統治者。慈禧無知而又任性,她認為中國地大物博,完全可以自給自足,所以就讓滿清常年閉關鎖國。

在這種國策下,清朝跟不上時代的步伐,日趨落後,就連苦心經營起來的北洋海軍,也在甲午海戰中喪失殆盡,此後,列強便開始紛紛侵略中國。

面對列強入侵,慈禧居然一口氣向11個國家宣戰,要知道列強之間本來矛盾重重,這下可好,因為慈禧的宣戰,這些列強開始合在一塊,一同侵略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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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鏡頭下的八國聯軍


1900年8月中旬,八國聯軍攻入北京,第二天,紫禁城東華門就已失陷,慈禧顧不得顏面,帶著光緒帝連忙逃亡西安,當真是狼狽不堪。

更可恥的是,慈禧為了求得列強各國的寬恕,於閏八月初三發佈懲處肇禍諸臣的命令,把宣戰責任推在義和團,還有光緒帝的堂兄弟——載漪身上。

1901年2月14日,慈禧批准《議和大綱》,併發布上諭,表示要“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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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


最終,慈禧命李鴻章為全權議和大臣,前往北京與列強議和,簽訂下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精神屈辱最深沉的辛丑條約。

辛丑條約於1901年9月7日簽訂,過了一個月,慈禧從西安出發,歷經三月,終於在1902年1月8日回到北京。

辛丑條約的簽訂,使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更加困苦,人民開始紛紛起義,去反抗清廷的統治,這為後來的辛亥革命創造了可觀的條件,也是自此,無數有志之士明白了一個道理,只有推翻清廷才能挽救民族危亡!

參考資料:《辛丑和約與庚子賠款》、《辛丑條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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