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喜歡我男朋友,但是他跟我說分手了,很長時間我也忘不了他,該不該去找他?

orsunny


一般男生主動向你提出分手,說明他真的想分手了,你就不要再抱有幻想了。

就算你死乞白懶求來的複合,也許只是他的同情和可憐你,或者人家把你當備胎而已。

不要這麼傻了。

你自己都說,這麼多長時間了,既然這麼長時間過去了,他都沒有主動來找你或者主動聯繫你,說明人家真的想分手,真的想重新開始另一段新的感情,真的真的不會再喜歡你了,即使會,也是若干年之後,發生很多很多事情之後了,不會是現在的。

如果你真的很喜歡很喜歡他,我個人建議,你可以去聯繫他,或者去找他一次,可能只有這樣才會真的讓你徹底徹徹底底死心吧。。。



溪淺潭深


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你在問答中提到,你很喜歡你的男朋友,但是他已經跟你提出分手了,很長一段時間你忘不了他,你該不該去找他?在此,我想明確地告訴你:你不該去找他,而且我不知道你想去找他做什麼?還有什麼意義?

難道你心甘情願地想為一個不愛你的人去做無為的付出和奉獻嗎?

年輕人在戀愛過程中,愛是平等和相互的。如果對方不以同樣的愛去對待你,那就是在輕蔑你或玩弄你。女孩子的青春是有限的。如果你僅僅是喜歡他,就願意為他無怨無悔地付出和奉獻,那是非常卑賤和不值得別人尊重的。

如果他迎合了你的態度和做法,那你就是他寂寞的調料和玩弄的對象。

如果他拒絕了你,那是對你的徹底否定。因為他已經不愛你了,也不想再人為地浪費大家的青春和精力。這也是對雙方負責的一種表現。

如果你堅持自己,非要去找他,影響了他的自由生活和新的情感選擇,他分分鐘會惱羞成怒,把你罵的狗血噴頭,甚至把你說的一文不值。那又何必呢?

作為一個女孩子,一定要自尊、自愛、自珍(貞)、自強,切莫把自己有限的青春浪費在一個拋棄你和不值得你愛的人的身上。

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作為一個女孩子,正是長身體、長知識、長見識的重要時期。在戀愛期間一定要自尊、自愛、自珍(貞)、自強,千萬要自以為是、一廂情願、執迷不悟地做出一些無謂的犧牲,把大把的青春和精力浪費在一個拋棄你和不值得你愛的人身上。更不要為了這樣的人去做傻事。否則既對不住自己,也對不住家人,更會破壞自己在人際交往中的形象。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放下包袱,開動機器,擦亮眼睛,認清現實,儘量找一個真正喜歡你和愛你的人。

三條腿的蛤蟆找不到,兩條腿的男人隨手一抓一大把。在工作學習之餘,無論是自己認識或通過親戚朋友介紹,只要自己不憨不傻,最終都能找到一個真正喜歡你、看好你和適合你的人。

結語:女人們對待自己喜歡而又已經不愛自己的人,總是有點兒藕斷絲連,甚至因為自己單方面喜歡對方,就心甘情願像飛蛾撲火一樣的做一些無為的付出和奉獻。這是非常卑賤、非常傻和自取其辱的不成熟的表現。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在事關自己以後人生幸福的緊要關頭,一定要自尊、自愛、自珍(貞)、自強,切莫任意揮霍自己有限的青春,切莫肆意損害自己良好的形象,儘量做一個人見人愛、值得大家充分尊重的人。

以上囉囉嗦嗦講了許多,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葉落情未了


女孩,應該找他喜歡你比你喜歡他多一點的人!!![祈禱][祈禱][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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