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董監高集體“否決”年報 深圳證監局責令重新編制

董監高不僅紛紛離職,而且對年報紛紛或無法保證,或無法表示意見。內鬥風波不斷的兆新股份(002256)即將披星戴帽,年報又遇重新編制的危機。

兆新股份4月26日晚公告稱,收到深圳證監局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要求公司對導致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及內部控制鑑證報告否定意見的事項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切實整改和糾正,重新編制2019年年報,並由審計機構對重新編制的2019年度財務報告重新審計。

退市風險警示

兆新股份涉及主要業務為新能源、精細化工、生物降解材料三大類業務,其中新能源業務包括新能源太陽能光伏發電、鋰鹽產品深加工、鹽湖提鋰、儲能及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等業務。

截至4月23日收盤,公司股價報收於1.58元,總市值近30億元。年報顯示,去年底股東戶數為90297戶。

兆新股份4月23日晚間披露年報,2019年營收4.31億元,同比下滑28.55%,淨利虧損2.75億元。公司2018年、2019年連續兩年淨利潤為負值,且2019年度財報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處理,公司股票4月24日停牌一天,4月27日復牌,股票簡稱將由“兆新股份”變更為“*ST兆新”。

具體來看,中勤萬信對兆新股份2019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鑑證,並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對於出具“非標”的原因,中勤萬信給出了三點解釋,其中中勤萬信談到“兆新股份本期對青海錦泰鉀肥有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5000萬元,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計提金額的合理性缺乏充分依據,與之相關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未得到有效執行”。

除了會計師事務所不認可公司年報外,兆新股份年報成績也遭到公司董監高的集體反對。

公告顯示,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楊欽湖、董事陳實、獨立董事王叢、獨立董事李長霞、獨立董事肖土盛無法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並稱不承擔任何個人或連帶責任;監事黃浩、監事蔡利剛、監事郭茜、財務總監蘇正無法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法保證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稱不同意承擔任何個人或連帶責任;常務副總經理郭健、副總經理湯薇東、副總經理金紅英對年度報告無法發表意見。

年報遭遇董監高集體“否定”的情況在A股上市公司中極為罕見。

對此,兆新股份隨即深交所的關注函,需要說明董監高並不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的合法合規性,是否存在違反《證券法》等相關情形。

重新編制年報

就在4月26日晚,深圳證監局發函有要求兆新股份責令改正,重新編制年報。

證監局指出,公告顯示,董事會、監事會審議同意公佈公司2019年年報,但董事、監事均不保證年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上述兩項意見存在明顯不一致的情況。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實際上僅對是否披露公司2019年年報形成決議,並未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年報,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

證監局指出,保證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是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責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所提的異議事項應當核實清楚,並如實在公司2019年年報中反映,不能以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意見、無法審閱年報等作為無法保證公司2019年年報真實準確的理由。

證監局認為,公司及相關人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的規定,挑戰了資本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市場影響惡劣。證監會決定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重新編制2019年年報,並由審計機構對重新編制的2019年度財務報告重新審計。董事會、監事會應對重新編制2019年年報進行審議,並於2020年4月30日之前依法披露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的2019年年報。

值得主要的,目前距離4月30日的年報披露截止期限還有不到一週時間,兆新股份如無法按時披露重新編制的年報,將面臨退市風險。

兆易創新在風險提示中指出,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重新編制的2019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交易將於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期限屆滿後次一交易日(即2020年5月6日)起實施停牌。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重新編制的2019年年度報告,在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報,交易所將可能暫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