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次會議

(通訊員:陳詩涵)4月26—28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嚴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一級巡視員王雄,在家的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秘書長蔣千紅出席會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楊昶,副市長歐陽元初、李旦梅、車麗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羅重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鴻分別列席會議。

本次會議舉行了五次全體會議,兩次分組審議。會議聽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關於2019年度工作情況的報告並進行評價;聽取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2019年度專項工作情況及有關業務庭(局)、處工作情況的報告,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2019年度專項工作情況進行評價;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度全市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及2020年環境保護目標計劃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永州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草案)》的議案及說明;審議《永州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草案•二審稿)》;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最後,會議聽取並表決了有關人事事項,通過了關於接受魏湘江辭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王雄為本次會議決定任命、任命的有關人員頒發任命書,新任命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市監委及有關方面負責同志,縣區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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