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一遍,重疾險不是看病的!


再說一遍,重疾險不是看病的!


重疾險是幹嘛的,如果你拿這個問題問身邊的人,十有八九會說,當然是用來看病的了。

也不怪我們身邊的人對重疾險的認識有這個誤區,以為“買重疾險就是為了看大病用的”。有太多不專業的業務員是這樣給客戶講的,得了重大疾病,就拿錢看病,進一步促使大家加深了這個誤解。

如果您早就關注青爭君的文章,一定會有獨到的看法。您的答案一定是,錯!

沒錯,這裡青爭君要再跟大家強調,重疾險不是用來看病的!

您先彆著急來反駁我,下邊我們就來說說,為什麼重疾險不是用來看病的。


1.重疾險覆蓋的疾病範圍有限


中國保險協會和中國醫師會在2007年聯合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其中只是統一了最常見的25種重大疾病定義標準。

國內這幾年重疾險市場發展很快,尤其是互聯網的重疾保險,甚至有些重疾險條款中保障的疾病種類有上百種。

但是大家要注意,一定賠付的疾病種類依然只是在規範中規定的25種,很多其他疾病並不在賠付範圍內。


2.理賠條件苛刻

我們以發生率和理賠率最高的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和終末期腎病這6種核心必保疾病為例,來分別說明。

這六種重大疾病是很常見的重疾,也是屬於中國保險協會和中國醫師會聯合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中的疾病種類。只要是國內保險公司銷售的重疾險,不管是大公司的還是不知名保險公司的,對於疾病規定的條款都是一模一樣的。

① 惡性腫瘤

條款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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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必要條件:病理學檢查明確診斷。也就是僅有影像學和臨床經驗兩方面診斷出來的結果,保險公司並不是100%認可。對於這兩項檢查,經過了新冠肺炎的我們,都知道大概是什麼意思了,這兩項已經可以確認新冠肺炎了。但是對於惡性腫瘤還是不夠的。

惡性腫瘤要病理確診,就需要有標本。而採集標本,對於不同的病情、不同的患病部位比如腦部、不同的體況比如老人,採集標本的難易程度也不同,比如老人要採用手術的方式取標本的話,就不一定是可行的了。

所以,從合同的條款上來看,如果沒有拿到病理確診報告,是達不到理賠條件的。

② 急性心肌梗塞

條款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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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必要條件:上述四項要滿足三項。

您大概看一下也能知道,實際情況中,這四項不管是哪三項,都是非常危險的狀態,要求也算很苛刻了。

③ 腦中風後遺症

條款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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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必要條件:1.確診180天;2.滿180天后,還要保留上述3種障礙中的一種或以上情況。

換成通俗的話說,就是要確診腦中風以後,通過積極的治療,還要遺留了上述功能障礙,才算滿足賠償條款。

那麼,什麼事一肢機能完全喪失?

如果是上肢,就是從肩關節以下算一肢;如果是下肢,就是從髖關節以下算一肢。而且是完全喪失。

那麼,什麼叫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如果是上肢,就是肩關節、肘關節、腕關節中的兩大關節僵硬,不能隨意識活動;

如果是下肢,就是髖關節、膝關節、踝關節中的兩大關節僵硬,不能隨意識活動。

語言能力完全喪失呢?

是指無法發出四種語音(包括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音)中的任何三種(比如拼音字母“b”,就是發口唇音)、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而患失語症。

咀嚼吐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是指因牙齒以外的原因導致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嚥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嚥的狀態。

6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又都是指什麼?

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

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房間;

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如廁:自己控制進行大小便;

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條款規定,這6項基本日常活動不能完成3項。

所以不管是上述3種功能障礙中的一種還是以上,基本上都達到了失能的狀態,條款也是很嚴格的。

④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條款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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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必要條件:

先看看重大器官移植術:

1.實施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手術,這裡要注意,其他器官是不算的;2.必須是異體,同體不算;

其次,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1.已實施了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2.必須是異體,同體不算。

常見的移植手術都需要自己先拿出100多萬放在醫院裡面排隊等待器官,然後才有資格申請手術,等你做完手術以後,重疾險才會賠你,也就是說,在你最需要錢的時候,重疾險是幫不上忙的。

⑤ 冠狀動脈搭橋術

條款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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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必要條件:實施了開胸。

什麼是開胸手術,顧名思義,大家都很清楚,這裡就不多解釋了。

⑥ 終末期腎病

條款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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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必要條件:終末期,即確診後進行了至少90天的常規透析,或者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和器官移植相比,也是相當的苛刻。


那重疾險用來幹嘛呢


既然重疾險不是用來看大病的,它的作用是什麼呢?

我們先來說說重疾險的起源。

重疾險是由來自南非心臟科手術醫生巴納德發起設立的,起因就是這位醫生通過自己的醫術挽救病人的時候,發現大部分病人康復以後,由於沉重的醫療費用,不得不過早地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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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納德醫生說了一句非常有名的話,就是“醫學只能救人的生理生命,卻不能救家庭的經濟生命。我們需要重疾險,不僅僅是因為有人會離去,更是因為有人需要好好活”。

於是,1983年,伯納德醫生與南非一家保險公司合作,設計了世界首張重大疾病保險單。這個產品解決了病人在被確診重大疾病以後,將獲得的保險金作為生活康復的費用。

看到這裡,您應該明白重疾險的初衷,它是在保單受益人患了重疾以後可以繼續有尊嚴的生活,彌補住院期間的收入損失,把它理解為“收入損失險”可能更直白些。

最後,大家如果對重疾險或者其他健康保障還有什麼疑問,隨時歡迎大家留言。


家庭保障規劃,產品諮詢投保。


你若託付,我必不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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