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失去金融屬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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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歷史調控、從2016年至今、調控政策每年不斷加碼、從提高購房條件、到提高貸款條件、首付比例、限買限賣、各種政策各種手段、可謂是全方位的控制房價上漲、其結果就是深圳房價在這3年房價持平、穩中略有下降、我們也相信政府調控的決心政府、在一路調控一路上漲的漫長的歲月中、政府也逐漸的掌握了調控的大動脈、摸清了方向、多角度多領域對症下藥、最近三年就是最好的結果體現!我們說所的房子金融屬性指的是;房子所具有的升值保值、避風險的價值、又具備能夠快速變現、套現的能力、缺錢了不用賣房拿去銀行做過信用貸款或抵押貸款就可以了、又具有出租收益!因為房產與金融掛鉤、我們買房首套房貸款還能貸個7成、缺錢了拿去做抵押貸款、也能貸個7成!在過去的幾年裡房產的金融價值也是促成房價 上漲的重要因素、具有投資保值升值的價值又有居住價值、使房產成了國民熱衷的嚮往! 限購限貸限售的政策,意味著快速變現套現,金融風險轉移,轉嫁的路被堵死了,借貸風險逐步高升,家庭債務危機常態爆發,房產變現能力差,房子賣不出去、房產價值就越來越低!如今當下從2016年到2018年、連續三年深圳房產每年評估價基本下調、房產快速變現的價值越來月低、銀行抵押貸款成數也越來月低、貸款的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嚴格、在未來幾年評估價會繼續下調、貸款成數也會越來越低、這意味著房產金融屬性的價值正在缺失、這也是規避風險的一種手段!一旦出臺政策規定首套房必須首付5成以上、貸款成數只能5成、或者更少、二套房停止貸款的情況下、未來深圳房價將會發生怎樣的走向、在加上如今的三價合一的政策、限買限賣的情況下、房子的升值、保值、快速變現套現的價值將不復存在、房子將不在具備規避債務風險的能力與價值、也就失去了金融屬性、房子最終只能迴歸居住價值的本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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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線城市的房價已經達到了7~8萬/平米,而其樓盤的容積率還在3.0以上,也就是每平方米的土地價值達到了20萬/平方米以上,可是建安成本(包括裝修費用)才不到1/10,也就是土地的無形資產價值已經達到了房價總額的90%,房地產市場顯然就是已經具備了金融屬性。因此,一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就是具有金融屬性,也是區分金融屬性的第一個因素。

一線城市房地產具有金融屬性,二線城市房產具有一定的金融屬性和投資屬性,三、四線城市的房產具有投資屬性,一部分五六線城市的房產具有一定的投資屬性和居住屬性,而一些六線城市和縣鎮區域的房地產僅具有居住屬性。

居住屬性的房產在房價上漲之時還是可以實現市場銷售,可是一旦房產出現下跌和市場飽和後就很難進行兜售,最終把房產熬成了真正的固定資產。而具有金融屬性的房產,即便在房價下跌之時,還是會有不少人持幣觀望,只要房價稍微下跌一些,很快就會有看多者進入其中,實現房屋的變現,變現能力也是區分房地產是否具有金融屬性的第二個因素。

我國居民的財富中70%集中在房地產裡面,而且房地產還具有一定的剛性需求特徵。未來的房地產市場即便出現了峰迴路轉,可房產作為重要的居民投資渠道還是不會變化。投資更有價值的房產才是關鍵。

而在我國的各大城市中,一線城市和省會城市憑藉著城市的政治地位、經濟優勢、交通樞紐、教育優勢和人才優勢,這些城市會吸收更多的人才、資源和財富的堆積,即便房地產市場出現下跌,一線城市這種下跌也是暫時性的,還是會被投資人重新看好,在土地價值和銷售速度還繼續快速實現的情況下,這種金融屬性也會進一步得到體現。因此,未來一線城市和部分二線城市或 省會城市的房地產市場還是極具金融屬性。而且,從集鎮、縣城、56線城市、34線城市、二線城市或省會城市、一線城市的這種從居住屬性、投資屬性和金融屬性的遞增特色不會改變。只要市場經濟還在!房地產的商品屬性還在!


鞅論財經


伴隨著土地資源的逐漸稀缺和市場的競爭日益,當下的房子可以兼具居住和投資,或者說,房產從來都可以實現居住和投資屬性的共存。而投資屬性就是金融屬性的一部分。

房子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的。自住的房子居住屬性大,但也是會逐漸升值的;而出租房子是國家提倡和鼓勵的。即交稅又為急需住房的人解決困難;而分期付款就是發揮了房子的金融屬性。

所以,房子的金融屬性沒有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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