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進科技打破創業板註冊制100%過會率 信披質量需引起警惕


網進科技打破創業板註冊制100%過會率 信披質量需引起警惕

11月11日,全網沉溺“買買買”氛圍時,網進科技因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未發貨就先被取消訂單”,成為創業板註冊制實行以來,首家IPO申請被否企業。這充分說明了,註冊制並非“提交申請就能註冊上市”,除了符合指標,交易所依舊嚴把IPO入口關。

網進科技打破創業板註冊制100%過會率 信披質量需引起警惕


網進科技業務單一依賴大股東 實控人認定等問題無法充分解釋

網進科技全名為江蘇網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範圍涵蓋智慧公安、智慧政務、智慧交通以及智能建築等眾多智慧城市子領域,以智慧城市綜合解決方案的形式向客戶提供IT服務等,是ToG企業。但是,根據其招股書顯示,其在崑山市的營收佔營收總額的比例超過90%,最高時達到97.07%,真是實打實的To-(崑山)-G企業,這業務算是走不出崑山了。

數據顯示,2018-2019年,網進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3.89億元、4.36億元,同期淨利潤分別為2017.55萬元、6742.21萬元。符合創業板的首發上市標準,因此2019年6月證監會受理了網進科技的申請材料。

創業板企業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標準

網進科技打破創業板註冊制100%過會率 信披質量需引起警惕

備註:未盈利企業上市標準自2020年6月12日1年內不實施


這次網進科技被否,主要是交易所對其公司股權、分期收款、業務模式、業務可持續性、業績波動及毛利率變動等12項內容進行問詢時,網進科技未能清晰且合理的進行解釋。

例如說,網進科技第一大股東崑山文商旅集團持股比例為34.48%,超過三分之一,但卻無控制權,網進科技表述為“文商旅集團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不具有重大影響,僅為財務投資者”。也就是說,文商旅集團作為崑山市國有獨資企業,對在業務超90%在崑山市的企業沒有重大影響。類比下,阿里巴巴是張三的第一股東,張三營收每年超九成來自淘寶,但是阿里巴巴對張三“不具有重大影響”,這不如問問京東、拼多多這些同行同不同意吧!

再者,網進科技現實控人潘成華與前實控人黃玉龍、自然人張亞娟之間的股權轉讓、資金往來、納稅情況等十分複雜,比如說2016年3月28日,張亞娟表示自己急著去加拿大定居,就把持有的網進科技30%股權全部轉讓給潘成華了,轉讓價格為3.17元/股(跟同日黃玉龍將轉讓給黑角投資的價格一致,以公司淨資產為依據),問題是根據同年4月27日黃玉龍再次轉讓股票時的披露,依據評估報告網進科技應為9.56元/股,也許這就是迫不及待,張亞娟一個月都等不了了。

上述兩點是網進科技的公開信息中,最顯而易見且不合常識的問題。上市委還針對網進科技存不存在替他人代持公司股份等重要問題進行反覆問詢,而無法充分解釋,信息披露質量如此之差的網進科技,自然而言被上市委以“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為由,否決了其首發申請。


註冊制下企業信披要求更高 監管層嚴把入口關

數據顯示,自2020年7月13日創業板首次開啟註冊制審核以來,截止11月11日,創業板上市委共審核129家IPO申請企業,共127家獲得通過,暫緩表決1家(沃福百瑞),被否決1家,通過率達98.45%。註冊制下,企業上市的流程縮短,上市條件更寬鬆,但並不意味著所有提交材料的公司都能獲批上市。

從網進科技被否就該清醒認識到“只要提交申請就可以註冊上市”是個錯誤觀念,某種意義上註冊制對企業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目前IPO環境下,監管層主要關注兩個方面,一個涉及企業經營層面,主要是針對報表業績、數據的解釋。另一個則是關於企業治理層面,涉及股東、股權結構變動等。這些問題關乎股東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就不難理解為何監管尤為看重了。

此外在11月10日,中國證監會召開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動員部署會,對證監會系統紮實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進行深入動員、全面部署。會議著重提及了相關部門要守好“入口關”,為市場引入源頭活水,並深刻理解註冊制改革的初心和使命,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監管層嚴把入口關,而隨著註冊制審核逐步推進,各種情況都可能會依次分化展現。此前審核中,就出現了中止審核、暫緩表決的結果,此次網進科技IPO申請被否該視為註冊制理念下市場化選擇的正常現象,同時,這也為後申請的企業敲響了要充分重視信披,對廣大投資者負責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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