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有多少男人,

在當著孩子的面兒打妻子?

這世上最持久的傷害,不是來自戰爭和天災,而是來自家庭成員之間,甚至是最親最近之人的戕害。

這幾日,一則充斥著毆打和呼救的視頻,傳遍了網絡。

視頻中的家暴發生在一個房間裡。身穿內褲的丈夫衝上來,不由分說把妻子摁在地上,像發瘋了一樣毆打40多秒,不顧妻子倒地哭喊求饒,不顧2歲孩子驚恐尖叫。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視頻傳開後,憤怒的網友們紛紛轉發,質問:

這起家庭暴力發生在何處?

5月22日,廣東省鶴山市警方發佈通告,稱犯罪嫌疑人被刑拘,被打斷3根肋骨的女子,到廣州醫院接受治療,倆人是夫妻關係,當日因瑣事發生爭吵。

受害女子之前就曾遭遇家暴。事件發酵後,她疾呼有關部門能主持公道,助她趕緊擺脫婚姻。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當著兩歲孩子的面兒,她被自己的丈夫打斷3根肋骨。

這樣家暴,幾乎每天都在上演。

只是,有的受害人在飽受家暴虐待後,終於站起來,勇敢反抗,比如上述視頻中偷錄取證的女子;而有的受害人仍蜷縮在絕望的地方,舔著帶血的傷,比如生活在我們身邊的她們。

2

有多少家庭,

在家暴中敲響悲劇的警鐘?

全國婦聯發佈的大數據顯示:

中國2.7億個家庭中,約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過家暴,但選擇報警求助的受害者只有9.5%。

15年前,我當政法記者時,曾採訪過這樣一起案件:

年輕的姑娘在廣州打工時,認識了一個河南小夥兒,不顧家人的反對,執意遠嫁他鄉。她以為自己嫁給了愛情,後來才知嫁給了不幸。

男人有暴力傾向,經常不由分說地打她。結婚7年,他打爛過她的頭,打傷過她的腿,打斷過她的胳膊。

每次毆打後,他就跪在地上向她懺悔,帶著她去醫院看病,給她買禮物討她歡心。但下一次,一個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就能激怒他,讓他對她再次伸出魔爪。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在他的施虐和討好中,她反覆受傷,不停原諒,卻不願去報警,去反抗,去求助。

後來有天,因她聚餐晚回來了一個小時,男人就對她再下毒手。她慘叫的呼聲,嚇到了5歲的兒子。兒子撲倒她身上保護她,但打紅了眼的男人,連孩子一起打。

那一刻,忍無可忍終於爆發的她,跑到廚房拿起水果刀,狠狠地刺向男人。

男人被刺死後,她報了警。她從廣西趕來的孃家人,才知道她結婚這些年,一直過著地獄般的日子。法院開庭審理後,她的鄰居、閨蜜、熟人紛紛為她作證。後來,法院從輕判決。

“如果我不反抗,就會被他打死,不是這一次,就是下一次。”

法庭上,她多次重複這句話。

很多人可能會問,為什麼不早點離開這個人渣?為什麼不果斷離婚?為什麼要忍受7年?為什麼非要出了命案才知為時已晚?

不是所有魚都生活在同一片海里。不是所有傷都能夠用一句“離開”治癒。

如果,你走進過家暴受害者的內心,就會看見:

從受害到自救是一條漫長的路,她們要穿越的不僅有自己的懦弱和恐懼,還有周遭的歧視和非議。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3

有多少女人,

在受傷後還遭受人間薄情?

“擺脫家暴的人,都脫過一層皮”

接受人類實驗室採訪時,一位受害者這樣說。

她和丈夫是自由戀愛,婚後遭遇家暴。很多時候,她甚至搞不清楚,她做錯了什麼,丈夫憑什麼打她。

“你會對自己選擇的這個人懷有一種執念,在他打你的時候,自我欺騙說,他不是這樣的人。”

她說,這執念,不僅讓男人變本加厲,而且讓她尊嚴掃地。但,一味的寬恕,換來的是加倍暴戾。

她曾向家人和朋友發出求助,他們都說“夫妻兩個人,哪有不打鬧的”。孃家人甚至不讓她離婚,理由是她離婚後要回家住,家裡的地方太小。和弟弟弟媳生活在一起的父母,已經年邁,也喪失了話語權。

她報警求助,警察把她丈夫帶走警告。但丈夫從警局出來,邁進家門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她,比以前打得更兇殘,更歹毒。

她向朋友們訴苦,表面上大家同情她,但一轉身,就有人說風涼話,甚至有人覺得她“活該”。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我聽過最多的話,就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她說。

後來,身為兩個孩子母親的她,結婚6年後起訴離婚。第一次開庭,男人沒來。半年後再次起訴,法院才判決離婚。

她終於恢復了自由身,從此不再整日戰戰兢兢地生活在恐懼裡,不再擔心一不留神就有拳頭揮打過來。

但是,為早日擺脫暴徒,她也作出了妥協,把兒子留給了前夫。有天,她去學校看兒子。小傢伙對她冷漠嫌棄的態度,讓她在心痛中明白:

那個自幼目睹爸爸打媽媽的孩子,正在暴戾父親的養育下,變成一個讓人害怕的人。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4

童年,是一個人靈魂起步的模樣。家庭,是一個人最初紮根的土壤。

對有些孩子來說,爸爸對媽媽(也可能是媽媽對爸爸)的毆打,是這輩子看過的最驚悚的恐怖片,也是這一生都難以走出的午夜噩夢。

廣東鶴山家暴視頻傳來後,很多人留言,說這輩子最深的害怕,就是閉上眼就想起來小時候爸爸和媽媽的打罵。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其中一條評論這樣寫道:

我恨透了家暴,尤其是還有這麼小的孩子在

小時候,我親眼目睹爸爸喝醉酒回來,半夜拿菜刀追著砍媽媽。事實上他也拿菜刀追著砍過我,僅僅因為我和他搶電視遙控器。

他還拿實木板凳砸媽媽,我護著媽媽不讓他打,最後他用板凳砸到我的額頭,鮮血模糊了我的雙眼。

讀高中時,在腦海裡模擬一下可能被伴侶傷害的情景,我就會氣憤到渾身發抖,掉下淚來。

那時候,我就想,以後如果我的另一半敢對我使用暴力,我就和他同歸於盡!

以至於,我現在的男朋友和我開一些關於打人的玩笑,或者試探性在我身上用一些疑似暴力詞彙打趣,我都會立馬由溫柔可人的樣子,變成一隻渾身是刺的刺蝟。

慶幸現在的男朋友脾氣很好,人也很溫和。我發誓,只要他不對我使用暴力或者出軌,我會對他很好很好很好。

我真的希望,以後我的另一半啊,是一個可以保護我的伴侶,一個可以給我一個家的對象,一個我一想到就會覺得安心的人,而不是一個只會對女人孩子動手、滿嘴髒話的暴力狂。”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長長的評論,讓人看了心疼。

那個曾在家暴中長大的孩子,最怕的事兒是遇見一個父親般殘暴的男人,最大的願望是隻要男人不打她,不背叛她,她就會用盡全力好好愛他。

這祈禱裡,有父親暴戾種植的恐懼陰影,所影響的一生,還有一個過分懂事的女孩,低姿態的善良與寬容。

5

家暴,是親人之間沒有硝煙的戰爭,也是繁華盛世極易忽略的罪行。

2016年3月,我國《反家庭暴力法》頒佈施行。但從法律條文,到鮮活人生,從別人覺醒,到自我覺醒,仍有很長很長的路。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作為一個關注女性命運的寫手,我想對所有看見這篇文字的人,重申以下四條常識和呼籲:

①家暴不是家務事,家暴就是犯罪!

根據法律,不管是你遭遇家暴,還是目睹家暴,都該第一時間選擇報警。警方的詢問筆錄,調查取證,都是你用法律維護權益的有效證明。

夫妻之間,親子之間,情侶之間,一切家暴,都是犯罪。

無論結婚還是談戀愛,無論是管教還是贍養,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使用暴力,都該反抗。

反家暴成為社會共識,被家暴才會銷聲匿跡。

②不要讓你的推諉冷漠,成為壓死受害者的最後一根稻草。

家庭是社會穩定的基石,中國人擅長“勸和不勸分”,但對證據確鑿的家暴,任何外人不要說“哪有不打鬧的夫妻”“忍一忍一輩子就過去了”。

如果你是受害者的家人,請給她一點支持。如果你是受害者求助的部門,請給予足夠的重視,快速讓暴戾婚姻一鍵解脫。

不要在不作為、和稀泥、踢皮球中,讓原本有求生機會的受害者,流著血倒在求助的門檻上。

③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反抗有機會獲救,沉默只會更加受傷。

如果你是家暴受害者,不管施暴者怎麼痛哭流涕,怎麼信誓旦旦,怎麼在反覆毆打中反覆求你原諒,你都不能盲目寬容,都不要做沉默羔羊,更不要在求助後出爾反爾,替施暴者說話。

你要保留證據,要尋求援助,要謀取生路,千萬不要當聖母,以為能感化暴戾,最後搭上身家性命。

④有家暴前科的人,再婚時配偶應享有知情權。

有家暴前科的人,職能部門應聯網備案,跟蹤觀察。他(她)將再次進入婚姻時,伴侶應享有知情權,選擇結婚或分開,避免更多人再受家暴的傷害。

“丈夫打斷我3根肋骨,孩子護著我哀求慟哭。”

最後,讓我們一起銘記這句話:

家暴就是犯罪,反家暴是每個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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