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小天才”被裁定停止侵權-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田語壯 通訊員 肖波)近日,深圳知識產權法庭發出本年度首宗訴訟禁令,裁定被申請人深圳市小天才電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展臺上突出使用“小天才”或者“小天才科技”字樣、立即停止在其展臺上或官網上使用企業名稱“深圳市小天才電子有限公司”。

  申請人廣東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3月,是一家專門從事少年兒童電子產品的公司,在第9類商品上註冊了多個“小天才”商標,旗下的“小天才”早教機、平板電腦、電話手錶等兒童教育電子消費產品在全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良好口碑。

  被申請人深圳市小天才電子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12月,主要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早教機、點讀筆等,旗下產品有“小導師”“速記星”學習機及家教機。2018年以來,被告通過“新品發佈會”的方式,在全國多地銷售產品,並在其臨時搭建的“新品發佈會”展臺上突出使用“小天才”字樣,同時在官網上突出使用“小天才”字號,導致消費者混淆和誤認,多名消費者致電原告客服反映自己在當地“新品發佈會”展臺購買的“深圳小天才”產品存在產品質量問題。網絡上也出現多個稱“被誤導”“被騙”是小天才品牌才購買的“小導師”“速記星”學習機的發帖。

  針對上述情況,廣東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訴深圳市小天才電子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並申請行為保全,請求法院責令深圳市小天才電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展臺上突出使用“小天才”字樣、立即停止在其展臺和官網上使用“深圳市小天才電子有限公司”的企業名稱。雖然正值疫情防控期間,但知產保護不能止步,深圳知識產權法庭迅速反應,立即啟動網上聽證程序,充分聽取雙方意見,結合審查證據後認為:申請人廣東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請求保護的知識產權效力穩定,被申請人深圳市小天才電子有限公司構成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可能性極大,遂作出了今年首份訴訟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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